“店铺明确写了2016年版二手奔驰秒杀价为7500,我抢了,但是告诉我没有库存,请退款!这是赤裸裸的欺诈消费者!“去年双十一,刘老师在一家二手车网站上看到了7500辆“奔驰GLA级2016型4驱动器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以秒杀价格拍摄后付款完毕。

(据悉,目前二手奔驰GLA级2016款的成交价在16万元至22万元不等。)

但是拍下不久,店铺就告诉他这车没有库存了,希望刘先生退款,但遭到拒绝。在随后的几天内刘先生多次催促发货,但几天后该二手车平台却告知刘勇,其拍下的奔驰车由于后台系统原因标错了价格,且该车源已售出无法正常交易,再次提出由刘勇申请退款,并表示可以给予100元的补偿。

刘先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在12月份将该二手车平台告上法院。

但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该平台却辩称,由于刘先生是在“双十一”期间购买,只能是预付金形式,“整车价仅是作展示作用,公司方面将预约金错标成了整车价,实际7500元是预付金”。

然而法院判决很公道,认为刘先生和二手车平台建立的是买卖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最终判决该公司向刘先生赔付1965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4300元也由被告方承担。

律师普法:网络交易,特别是网络拍卖,是民事买卖基于互联网展开的新形式,但并没有改变买卖合同基于“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本特征。只要是一方发出要约,一方接受要约,比如提交了订单,合同就成立了。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尤其是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一定要警惕各类消费陷阱,如遇如卖家擅自取消订单、商品价格明升暗降、网购拒绝退货、定金纠纷等,可首先向平台投诉商家,要求平台商介入,如果无效,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以及用诉讼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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