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韩元买回来的二手车被告知“浸泡在水里”,最近住在延安市吴起县的郭老师对权益很烦。

市民:买到“泡水”二手车

4月23日,郭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是一名残疾人,他计划买辆二手车,因吴起当地的二手车可选择余地较小,10多天前,他专门来到西安看车。 “在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天台七路的吉发二手车交易市场,我看中了一款2010年的大众朗逸轿车。3.2万元的价格也算合适,我决定就买这辆。”郭先生介绍,4月13日,他通过微信转账给老板付了款,双方随后签订了一份“旧机动车交易协议”,并办理了购车相关手续。让他没想到的是,车子在开回吴起县的路上,就出现了一系列“状况”,“故障指示灯亮,车前面有异响,方向盘也特别死,还费油。”郭先生说,更糟心的是,到家后,他找了家专营二手车的店面对这辆车进行检查,被告知这是辆“泡水车”。而他购买这辆车的交易协议里,商家明文承诺,该车“无火烧、无泡水、无钣金”。

△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看到,上述承诺在交易协议里以手写“备注”的方式呈现。郭先生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中也的确有显示,该车车座下方等部位,有明显的锈蚀痕迹。 对此,郭先生认为自己遭到了欺瞒,商家应当给他退车,并承担他因购车支出的过路费、油费等2600元费用。郭先生称,他曾与商家沟通,但目前仍未得到满意答复。“商家不承认是泡水车,监管部门约了我们4月25日当面调解。”‍

商家:“只是天窗进水”

就郭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联系到其投诉的车行老板了解情况。

该王姓老板喊冤,称郭先生根本未曾在自己的店面里买车,而是从一位李姓女老板的手里购的车。记者看到,李女士的售车区域夹在几个招牌之间。提起这起购车纠纷,李女士一再向记者强调,车是她售出的,与被牵连的车行无关。

△图片来自网络

她表示,这辆车自己从拍卖会上拍来,绝不是泡水车。“发动机泡水才能叫泡水车,这辆绝对不是。车座下方生锈一是因为这是十年的老车了,多少都会有些锈蚀的,二是据车主说,这辆车之前下雨从天窗里进过水。”李女士称,自己向郭先生解释了这一情况,并表明让对方把车开来,可以退车,但无法赔偿其所提的“损失”。李女士表示,要承担损失也可以,只要对方拿出这是一辆泡水车的专业检测报告。她称,自己目前也一肚子委屈无处诉,“对方人不来,车也不开来,我现在也盼着监管部门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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