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快讯

石家庄大学博士人才选拔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债职员词典公告

雄安新区龙龙和教育本校即将发布全国公债教职员公告

河北省泸州市于2021年以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为对象,选拔了全额工作,编制了教师公告。

昌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昌县教育局、昌县教育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魏县高中教师公告公开任命

邢台新都区2021年中学教师公开选拔公告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级人才选拔公告

石家庄大学博士人才选拔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定招聘程序,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优等”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石家庄学院博士需求计划》(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人才待遇

1.安家补贴25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万元、理工类8万元;

3.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可解决编制安排工作;配偶是本科学士,可按劳务派遣安排工作;

4.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按市里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与用人部门联系报名,联系咨询方式见《石家庄学院博士需求计划》,填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时发送至用人部门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sjzxyzhaopin@126.com),邮件命名:博士选聘+姓名+招聘岗位+专业。

(二)提交材料,进行初选

报名同时应聘人员向用人部门提交如下材料,用人部门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1.个人简历(带照片):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初始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学习经历(自大学起)、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职务、离职原因等)、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有必要向学校说明的其他情况。

2.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原始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审、考核

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拟考核人选,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通过复审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学校研究通过综合考核的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审批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报名联系方式:见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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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九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硕士学位人员36人,其中专任教师12人、辅导员11人、管理教辅岗位13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博士学位人员54人,其中辅导员6人、管理教辅岗位48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

(1)硕士岗位

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5月3日以后出生);2)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1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留学人员原则上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 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相应岗位是指与应聘岗位类型完全一致的岗位)。

(2)博士岗位

1)博士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2)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硕士岗位学历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时间须为2学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

3、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4、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和“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5、不得应聘的情况: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系统默认设置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认真选好第一志愿岗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注意事项: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依次排序并打包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提交材料说明”。如未提交电子材料或所提交电子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时,报名表中每人限报3个岗位,第一志愿岗位应与系统报名岗位一致。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志愿岗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录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志愿的排序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中志愿岗位的先后顺序为准,详见“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可直接通过我校“教师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察阶段。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官网。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

六、面试考察

我校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的通知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公开招聘面试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我校公告为准)。

七、需说明的事项

1.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人员控制数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位录用人员办理入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博士学位青年学者标准的相关待遇。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5.本公告为我校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和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预公告,具体的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等事宜,将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正式批复给我校的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作进一步调整和确定。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官网的最新通知通告。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111 80789895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邮箱:rcb@

邮政编码: 0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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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1/05/04/D56466FFBEF041BA88ADB5FBCF5D8F53.html

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2021年,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将开办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为促进新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作为新建学校的运营管理单位,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559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全面发展。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容东片区新建学校教职人员559人,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骨干教师132人、普通教师411人,容和教育总校管理岗位16人(详见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服从安排。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七)报考骨干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5年及以上报考学科岗位任教经历,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同等类型荣誉称号。

3.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优秀课评比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须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报考普通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龄低于3年或没有任教经历人员,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部属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九)总校管理人员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涉及年龄、任教年限等,计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1.骨干教师纳入新区编制管理,参照北京市同等条件教师平均薪酬执行。

2.普通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聘用后,经考核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不低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聘用人员确定薪酬标准。

3.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骨干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

报名网址:)报名。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

2.简历筛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员。

3.面谈比选: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必要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谈比选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谈比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谈比选、考察和体检等综合研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应聘普通教师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报名网址:)报名。

2.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3.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等方面。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7.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体检和公示: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和上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雄安容和教育总校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咨询电话:0311-83801019 0311-66161956

技术咨询QQ群:9527479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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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州市2021年面向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高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3名,现将本次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优秀教师13名,详见《滦州市2021年面向高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河北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5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1年高校校园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4月30日至5月11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 30日至2021年5月10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17:00。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其中报名表要求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将照片投递到指定邮箱lxjyjrenshigu@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学校、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 滦州市第一中学 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28603。

2、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5月11日

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面试

时间:2021年 5月 11日上午9:00至12:00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高中阶段某一节新授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5-8965193。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含试用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2513。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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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沧县职教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职教中心教师队伍,保障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拟为沧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30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配偶具有沧州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海事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及岗位一览表”)。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沧县正式在职教师。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期限为2021年5月18日9:00至2021年5月24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及时关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试讲通知单》。

招聘各环节疫情防控标准按县疾控中心要求执行。

(三)笔试

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四)资格复审

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要求以沧县政府网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资格复审后出现面试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沧县政府网试讲通知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按《试讲通知单》要求参加试讲。试讲内容:学前教育键盘、舞蹈专业、民族武术专业试讲内容为才艺展示;学前教育美术、心理学专业和其他专业试讲内容为现行中职学校教材,满分100分。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县政府官网查阅。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退出本次招聘程序。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岗位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参加体检、考察。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试讲通知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察组对考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十)培训和上岗

由县职教中心对聘用人选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正式上岗。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入职后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职教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证件,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考察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沧县职教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招聘人员及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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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开选聘威县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共计4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

2.威县教育系统所属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教师1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国家职业高中教育政策,承担职业高中教育任务,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对口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1日后出生);

4. 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威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经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空缺计划可调剂至急需、紧缺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近期将赴山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举行校园招聘会。各招聘会报名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公告和威县人民政府网,以方便高校毕业生就近选择参加。

1.(1)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邮箱:wxjyjrsg@163.com

联系电话:0319-6156936(威县教育局),0319-6156965(威县人社局)。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招聘会须本人到场参加。邮箱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及上述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在本人参加招聘会洽谈时提供报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考点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2021届毕业生需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就业报到证及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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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建设一支高层次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属中学公开选聘40名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40名,共13个学科,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5名、历史教师6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美术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3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5月10日-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地区、山区4所学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为研究生学历);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8、具有与选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2021年毕业的需于7月底前取得国家学历认证)。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高等院校录取、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选聘范围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高校生,不在选聘范围。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9日,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报名网站()等方式公布选聘学校、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有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2021年5月14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要求: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上证件考生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考察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4、资格初审:在网上对报名考生上传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完成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承诺书》。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面试

1、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时,采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共基础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未超过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面试具体时间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通知。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考察,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个人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侧重考察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方面能力素质。师德师风考察:通过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方面素质等。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5、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择优确定。

6、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入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于2021年毕业生,7月底前由拟聘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后,按程序聘用,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视为不能按期毕业,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组织考生择岗。同一岗位有多个聘用单位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择岗。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选聘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选聘有关事项均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选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选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面试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9-216082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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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1985年5月6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须为普通类本科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辅导员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2021年选聘主要按具体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名称一字不差,名称为“一级学科”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6日之后出生当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6日之后出生);医学类和计算机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6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6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4月7日-5月5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5月6-8日、5月10-11日(下午5:00),学院人事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收集材料。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同一岗位设置为A、B岗:A岗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B岗不限。现场报名须应聘者本人到场,不得代替报名。

“高校毕业生”是指: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份;2021年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如期不能提交的,取消选聘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表一份(需有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5)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 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信息:5月12日-5月13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加试

当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时,将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采取笔试形式),并按加试成绩不大于5:1的岗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作为资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时间安排:

1.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2.加试时间:5月18日(周二)下午

3.加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时事政治三部分。

5月20-21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发布加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含试讲)

面试时间:6月1日-10日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

应聘教师岗位须进行面试+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进行面试+试讲,形式为组织主题班会,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为8-10分钟;应聘其他管理岗位只进行面试,无试讲。

面试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应聘其他管理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加试、面试(含试讲)等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

关于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应自觉如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前的健康监测。

2.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3.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时间变化的,学院在官网(www.)“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相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 0315-23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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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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