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概述

根据需要打开定速巡航功能,车辆可以按所需速度(40公里/h ~ 180公里/h)行驶。

配备手动变速器的车辆,巡航控制系统不能在3 挡及以下挡位工作。

配备自动变速器的车辆,换挡杆位于P、N、R 挡或当前处于2 挡及以下挡位时,巡航控制系统不起作用。

使用巡航功能下坡时,车辆可能会超出巡航目标车速,此时请注意使用制动踏板控制车速,避免发生危险。

在无法以恒速安全行驶的场合(如蜿蜒曲折的道路上或交通拥堵时),使用巡航功能会有危险,请关闭巡航功能。

在湿滑路面上不要使用巡航功能,湿滑路面导致车轮不必要的空转,车辆可能会失控。

RES+:恢复系统存储的巡航目标车速或提高巡航设定速度。

SET-:设定当前车速为巡航目标车速或降低巡航设定速度。

界面显示

① 设定的巡航速度 ② 本车 ③ 巡航状态指示灯

激活定速巡航

按下定速巡航激活按键 ,开启定速巡航功能,巡航控制指示灯会点亮,定速巡航功能开启。

在车速大于40km/h 情况下, 按下SET-,保存当前车速为巡航目标车速并开始巡航,显示屏会显示当前车速, 定速巡航功能激活。

调整巡航速度

达到所需车速后,按下SET-,保存当前车速为巡航目标车速并开始巡航,显示屏会显示当前车速。

在实际车速与巡航目标车速接近时,可提高/降低巡航车速。按下RES+或SET-,提高/ 降低巡航目标车速5km/h ; 长按RES+或SET-,车速持续提高/降低,松开RES+或SET-开关后,巡航目标车速为当前实际车速。

取消/退出定速巡航

巡航过程中,进行如下操作或满足如下条件,巡航系统会暂时退出,但会保留存储的巡航目标车速:

  • 踩下制动踏板;
  • 踩下离合踏板(手动挡车辆);
  • 按下 键;
  • ESC 系统激活;
  • 实际车速小于巡航目标车速15km/h 以上;
  • 实际车速降低到40km/h 以下;
  • 自动挡车辆处于N 挡或1 挡。

恢复定速巡航

暂时退出巡航控制后,如满足以下条件,按RES+将恢复巡航控制:

  • 车速大于40km/h;
  • 自动挡车辆挡位2 挡及以上;
  • 手动挡车辆挡位3 挡及以上。

驾驶员主动加速

巡航过程中,如果驾驶员踩下油门踏板加速超车后,松开油门踏板,车辆即自动恢复到之前设定的速度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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