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只有一千元吗?

由于4S店售后维修,媒体暗访中曝光了不为人知的内幕。

9月,新京报记者以维修车间学徒身份暗访上汽大众北京恒星天诚4S店,发现售后部员工故意砸坏事故受损汽车的水箱,提升维修总额。该4S店维修人员表示,“反正保险公司会给钱”“很正常,每个车都砸,要不然你哪挣钱去啊,这行业就是这样。”

时间财经注意到,该4S店所属公司今年上半年涉多起劳动纠纷案。据判决书,该店已离职的喷漆工去年月工资仅1200元,远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丑闻曝光后,上汽大众迅速发布声明称,公司非常重视有关报道,已第一时间启动对此事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的北京恒星天诚4S店涉嫌严重违反上汽大众经销商经营管理指导方针,已责令立即停业,接受相关调查。

“目前,北京恒星天诚4S店方面正与厂家、保险公司沟通中。”北京恒星天诚4S店市场部人士告诉时间财经,“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没法对此事下结论一定是对的或者一定是错的。由于当事人已经失联,现在我们只能通过监控、当班的领导和其他员工来了解事情经过,然后再作出结论。调查之后,我们会给一个答复和声明。”

“砸车”骗保?

10月19日,据新京报报道,上汽大众北京恒星天诚4S店售后部门员工在定损前,通过“操锤砸坏完好零件”等方法来“创收”。车间一名维修技师说,这些都会以撞车受损来定损,“反正保险公司会给钱”。

来源:新京报

重点是,砸车创收并非只是一次偶然情况。该4S店另一名维修人员表示:“很正常,每个车都砸,要不然你哪挣钱去啊,这行业就是这样。”他还“好意”叮嘱记者学习修车的时候脑袋要灵活一些,“你拆坏了,砸坏了,只要没照相登记,就说是撞的。”

对此行为,有律师表示,如果被砸毁车辆投保了商业车险,则4S店涉嫌保险诈骗罪。即便车辆未投保,4S店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

针对新京报报道的北京恒星天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后服务行为失当问题,上汽大众正式发布了官方声明。声明指出,该经销商涉嫌严重违反上汽大众经销商经营管理指导方针,已责令立即停业,接受相关调查。

同时,上汽大众已针对全国经销商的售后服务行为启动专项检查,以确保所有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工资不足千元

天眼查显示,北京恒星天诚4S店隶属于北京恒星天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恒星天诚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曾用名为北京兴京良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100%控股,疑似实际控制人(大数据分析)为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集体共有股),总股权比例为30.2%,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小轿车限零售)等。对外投资北京欣欣顺达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占股61.24%。

时间财经注意到,恒星天诚公司在今年上半年涉多起劳动纠纷案。

从判决书中获悉,恒星天诚公司售后维修工人的工资不足千元。

据判决书,2017年3月8日,常凯伟入职恒星天诚公司,担任喷漆工一职,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银行代发方式,双方均认可其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2018年9月之前恒星天诚公司以900元每月标准发放工资,2018年9月以后,恒星天诚公司以1200元每月标准发放工资。2019年6月起,常凯伟未再提供劳动,恒星天诚公司未再支付工资。

时间财经查阅发现,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2019年7月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

关于支付最低工资差额问题,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常凯伟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其该项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恒星天诚公司亦认可应支付常凯伟最低工资差额,故该主张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常凯伟与北京恒星天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北京恒星天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常凯伟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5月31日工资差额27249.31元。

此外,北京恒星天诚4S店还曾因违规被多次处罚。今年初,该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被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处罚。2018年6月,北京市商委对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理由是自《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未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同年九月,恒星天诚公司因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罚款200000元。(北京时间财经 谭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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