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2时许,沙坪坝公安分局快处大学民警向警方举报,举报人在二手车市场买车,与商家发生纠纷,需要民警调解。

接报警后快处队民警来到位于梨树湾的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见到了双方报警人。经了解,报警人王先生今年因工作需要,想购入一辆二手车,半个月前他来到这里花了五万元买了一辆二手长安小货车,购车合同上写的是商家办理过户,买家自己办营运证,王先生认为应该商家负责办理营运证,所以他就赶来和商家协商,因协商未果,就报警求助。

民警指出,买卖行为应该以合同为准,要有契约精神。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表示遵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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