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局专业市场分局宣布,将于2019年第二季度受理汽车消费投诉。消费者投诉239件,奔驰、大众、奥迪、别克、日产等品牌投诉较多,主要问题集中在售后维修和服务、合同等方面。

第二季度受理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

商家未提前告知 车主买到“水泡车”

今年2月,莫女士到南宁市秀厢大道一家别克4S店购车,看到店里有一辆试乘试驾的GL8在售,行驶里程为3800公里,售价为32.2万元。销售人员称,该车除了车身有几处轻微刮痕外,发动机及其他配件均为原配,保证不会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于是,莫女士交了两万元定金,双方约定5月付完余款当日提车。5月10日,双方交接车辆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她将车开到一家汽车美容店,花了2万元对车表进行清洁、贴膜、车身漆抛光等处理。在此过程中,美容店员工发现车内的脚垫下有积水。因长时间被水浸泡,部分电子元件及金属配件已锈迹斑斑,线路被氧化发霉起白斑。

5月13日,莫女士将此事向该4S店反映,对方工作人员到场检查后,确认车内被水泡过。但就如何处理此事双方一直协商不下。于是,莫女士将此事反映到南宁12315。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为双方组织了调解。4S店称该车一直停在露天停车场,估计是天窗或车门玻璃没关好,雨水进入车内导致出现水泡情形,此前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经调解,商家承诺对该车损坏部件及线路等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更换。

宝马“生日”存异议 消费者拒绝提车

今年5月,吴女士到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称要购买生产日期为2019年的宝马汽车,对方同意了。5月31日,她向对方支付10万元首付款。

6月2日,吴女士到该公司提车时发现,车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她要求商家更换为2019年生产的车辆或退款,对方拒绝。双方协商几天未果,她向南宁12315投诉。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最终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不过,这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如果有额外的要求,不要仅限于口头承诺,一定要写进购车合同中,“在购买汽车时,如对车辆及增配部件、装饰件等有特殊需求,注意向商家说明清楚,并将双方约定的商品详细名称及品牌型号等写到书面合同上,保留凭据以便更好维权。”

加装显示屏有差价 消费者要求退款

去年,宋先生在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日产品牌汽车。购车时,商家称他所购车辆款式为“智尚科技版”。后来,他了解到汽车生产厂家出厂的车辆款式仅有“智尚版”,配置与商家提供的这辆“智尚科技版”略有差别。

“加装了一块中控显示屏,就比厂家的版本贵了1万元。”宋先生说,汽车生产厂家配置的中控显示屏较小,于是商家在此基础上加装了一块显示屏,摇身一变就成了“智尚科技版”,售价因此也比“智尚版”高了1万元。

宋先生说,事后他到汽配店咨询,同样的显示屏只要1000元左右,遂要求对方退还差价9000元。不过,商家没有同意。随后,他投诉到南宁市场监管部门。

在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时,商家称消费者购车时已明确告知显示屏为选装件,车辆价格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坚持不同意退还钱款给消费者。由于分歧过大,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提醒,商家在销售汽车时可能会在原车基础加装配置,消费者在订购车辆前应当现场看车了解车辆配置情况、价格等,并以书面形式落实到合同当中,以免发生类似纠纷。

附: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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