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一位网友称,一名男子开奔驰撞上街道,不要停前面的车,挥舞剪刀威胁对方,车上的女乘客吓得大喊“快来救命”。当地公安局透露确实有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中。

根据网络视频,前车司机李老师(化名)举报110是“对方拿着剪刀威胁我,但他仍在故意碰撞”。相反,车上的女乘客王女士(化名)害怕地说:“快来生活!他现在一直在打我们的车,一直在打我们的车!”

据悉,李先生和王先生是朋友关系。老王坐的车让行人,后面的奔驰司机大声按喇叭,李老师把行人当成美德,后面的奔驰司机继续大声按喇叭,李老师做出了反击,竖起中指的动作。随后,后方的奔驰司机开始撞前面的车。

在6月21日,福州市公安局民警表示确有此事,目前正在调查,“我们是知道有这么个情况,但是具体是怎么发生的,台江分局还在了解,具体的调查情况,我们还在了解中。”

在6月21日,王女士在短视频平台跟网友分享了前因和后续,当时,王女士和李先生吃完饭,开车从白马路往右拐,在走学军路的时候,李先生礼让了斑马线上的行人,或许后面的奔驰车有急事,就开始疯狂按喇叭,然后李先生有些生气,就对窗外竖了一个中指,王女士没有任何激怒奔驰司机的行为,“我可以对我所有的言行负责,后来,我们往前开了,从后视镜,我们看到他停在路边,从后备箱拿出一把剪刀,冲过来对着我挥舞剪刀。”

因为感到害怕,王女士就让李先生快点开车,过了一个红绿灯之后,车辆行驶到了事发地,奔驰司机越过一辆白色车辆,别停了王女士的车辆,随后就发生了网传视频中的一幕,后来,王女士叫朋友来帮忙,而李先生的车辆也需要被拖车拖走,而李先生和奔驰司机则被警方带走,“警方大致的意思是,双方发生了口角,希望大家能大事化了,最后达成了和解。”

绥青新闻提醒您:

礼让行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硬性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面对前车礼让行人的行为,奔驰司机疯狂按喇叭,虽然李先生竖中指的行为不对,但显然奔驰司机的行为更加过分,甚至涉嫌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呢?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便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李先生的车辆车损没有达到2000元以上,仍可以对奔驰车主进行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双方是以和解结案的,虽然没有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但是奔驰司机的行为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鉴于这起事件属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而被害方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治安案件时,一般会通过调解的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以便化解社会矛盾,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不予处罚。(来源:民商法律师 希尔今)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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