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格、高配置、高保存

二手车现在

越来越受到买车的人的喜爱。

但是如果车买了手,

发现是事故车辆

那太糟糕了!

真巧

市民翁老师和廖老师都见面了

.

最近在海昌市场监管收到市民翁老师的投诉,他在海昌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二手车,总价为25万韩元。

翁先生要为车辆续保时才得知该车辆是事故车,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等多处存在问题,他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与该公司协商退赔未果,便拨打12315投诉。

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

翁先生与该公司负责人系朋友关系

翁先生在某网上平台看上该辆车

便让其朋友联系该车车主

帮其鉴定车况及商定价格等事宜

在过户时

车辆做了第三方检测

翁先生表示完全基于对朋友的信任

因此现场并未细看检测报告

该公司也未提醒告知

检测报告的具体内容

经海沧市场监管所多次沟通调解

该公司同意按翁先生的要求

支付车辆维修费并补偿2万元

无独有偶

廖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闹心事

廖先生在海沧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奔驰二手车,总价为301800元,商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注明该车辆未出过事故,只有轻微碰撞,并未报保险理赔。

廖先生购车后花了10000多元对车辆进行维修,后发现车辆问题多,便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对车辆做检测,检测发现该车辆出过重大事故,更换过65个配件,并且有195800元的保险维修记录。

廖先生与商家协商未果,遂求助于12315。

经海沧市场监管所多次调解

商家同意用回购的方式购买该车辆

已将款项退还给廖先生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条款要详尽

海沧市场监管所表示

目前关于二手车的投诉主要涉及

车辆信息不透明

如是否事故车、有无泡水、

有无更换过主配件、车辆公里数等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海沧市场监管所提醒

消费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

应当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条款要详尽

特别是车辆交付时的

现状、检测评估报告等

应在合同条款注明或作为合同的附件

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执法人员提醒,检测评估报告等应在合同条款注明或作为合同的附件

记者:高金环 通讯员:陈萍丽 沈霖峰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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