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考虑法律后果。太冲动了。现在知道错了。不能拒绝法院的执行。”

4月28日,何某在缴纳完案款、罚款后惭愧的对师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说。

何某在与李某秀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按时偿还26.6万余元,李某秀诉请师宗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何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1月下旬,执行干警得知何某租房居住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就立即前往何某家中执行,但何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将何某依法强制传唤至法院,并准备扣押何某停在车库中的奔驰ML400小汽车一辆。

“老人,您儿子是被执行人,他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扣押他名下这辆奔驰车作为被执行财产。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不要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眼见执行干警真的要扣车,何某及其父母情绪激动地阻拦执行。

“老人,这是第三次提醒您不要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再三跟何某及其父母释明案情及抗拒执行的风险。

“我不让开,你说四次我也不怕。”何某和其父母暴力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干警受伤。

因何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强制扣押了车辆,并将何某拘传回法院。随后,何某被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30000元,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扣押的车辆被公开司法拍卖并以23.6万的价款成交。4月28日,何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剩余案款、罚金、拍卖费、停车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该案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当执行干警在执行中,请积极配合,不要规避执行,更不要暴力抗拒。对故意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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