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来,男子刘某因18岁的盗窃被玉环温岭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0个月5次。

出狱后仅仅过了3个月,刘某再次作案,而且这次还用上了“高科技”。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24日刑满释放后,刘某一直游手好闲没工作。没钱花了,刘某很自然地操起“老本行”。

8月26日凌晨4时许,刘某和朋友吃完夜宵后,来到玉城街道某酒吧门口,盯上了停放在这里的一辆马自达小轿车。他不砸窗不撬锁,只是在车旁站了一会儿竟然就轻轻松松打开了车门。原来,刘某在网上花1200元买了一个专门针对马自达轿车的解码器,一按解码器上的解锁键,本已上锁的车就会解锁。于是,刘某盗走车内价值2675元手包以及包内现金8100元、欠条5张等。

今年8月27日下午4时许,刘某在一快餐店门口被抓获。案发后,被窃物品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刘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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