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被称为十三朝古代,也是中华民族的代表地之一,这里为中华文明历史的推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西安市古代大秦、大唐的重要据点,这里遗留了大量的古代文化遗产和建筑物,下面给大家分享西安吃喝玩乐全攻略。

我到底有没有去过西安?

时间久远,记忆日渐模糊,又因模糊变得混乱。就像有时走在路上,看到一个人,明明是第一次遇见,却又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又或者只是在梦里。

在西安,我没有去古城墙(只在公交车上瞄了一眼),没有去大雁塔、小雁塔,没有去华清池,大唐芙蓉园,也没有去秦始皇兵马俑。按照“没有去过这些地方,就不算真正去过….”的旅游逻辑,我还真算不上去过西安。

可是仍然记得那里的肉夹馍。西安的肉夹馍很有名,肉烂多汁,滋味鲜长。随便在街上买一个来吃,吃起来都是馍香肉酥,意犹未尽。

还有一些不同凡响的肉夹馍店,它们一般隐藏在毫不起眼的市井小巷里。我忘了从哪儿打听到一家店,在铁塔寺路。

这既不是那种街知巷闻的“游客必去”之处,也不是一点口碑也没有的“默默无闻”之辈,它的名气是食客们之间隐秘的流传,形容起来也绝不会是“好吃”二字就能概括的,是好吃到哭!总之只有最爱吃最会吃的吃货才找得到它。

确实不好找,特别我们又人生地不熟。坐地铁十几站,再倒两趟公交,横穿两条像海一样宽的马路,又沿着一条小路摸索良久,最后皇天不负苦心的在一个黑布隆冬的小角落里找到了。

天都快黑了,屋里灯光昏暗如豆,勉强能看清墙上贴的菜单,有肉夹馍,还有牛肉粉丝和泡馍。零星几个客人坐在里间静静地吃着碗里的食物。

其貌不扬的一家店,却又很有点真人不露相的深沉。老板一边给我们做馍,一边说热衷他们家肉夹馍的粉丝远至香港。

许多吃过的客人因为无法忘怀肉夹馍的美味,央求他一定要开通网购业务。

味道的确是值得点赞的,但我也不能以“惊艳”或“念念不忘”来评价,因为当时已经饥肠辘辘,就是给个最普通的烧饼也会赞不绝口吧。

吃完肉夹馍感觉还没饱,又去了一家同样昏暗更加脏兮兮的小饭馆,吃了一碗凉拌米皮。一边吃还一边老道地跟同伴说:“你知道吧,要想吃到正宗的当地美食,就得进这样的苍蝇馆子,这都是他们当地人喜欢来吃的地方,最地道。”

铁塔寺路不是旅游热点,路上走的都是附近的居民和上班族。道路两旁还是八十年代的老式楼房,五六层高,家家户户都装着防盗窗,上面已布满油烟和灰尘。

小时候我住的地方也有好多这样的楼房,窗户上都装着铁栏杆,像一个个鸟笼子似的。楼道里开辟出一些小卖部和零食摊子,放了学的孩子不想回家,围着小摊转悠。天黑了,我妈总在楼上喊:“回来吃饭啦!”

是的,还去了回民街

那天晚上回去后,我就生病了。

肠胃炎发作,病毒在半夜发起暴动,胃里像有几万根棍子在搅。免疫细胞恪尽职守奋起反击,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在我肚子里咕噜咕噜地展开,先是没完没了地拉肚子,后来又开始呕吐,轮番折腾,一直煎熬到天亮。我哭着说再也不要吃苍蝇馆子了!

后来反省生病的原因,虽然苍蝇馆子难辞其咎,但也不能全怪在它身上,真正的原因其实是我头天夜里着凉了,寒气郁结于心,阳气受阻,化解不了外邪入侵。

那天晚上风很大,我在风里站了很久。

我们在古城区里看夜景,入夜后,鼓楼四周亮起五彩的景观灯光,将半边天照得通红,老远就能看到“文武盛地”和“声闻于天”两块匾。同伴要拍一些好看的夜景回去(后来一直也没有看到过),可我不想拍照,便在路边等她。为了让我安心等待,她还请了我一杯红枣雪梨汁。

那是西安最热闹的一条街。有好多街头唱歌的人,相互之间几成竞争之势,几乎听不清他们各自所唱。

我在每一个空吉他箱子前停留,认真筛选最喜欢的歌手。有一个嗓音条件不是很好,但是唱得很卖力,有一个表演很放松却又有些浮夸。

大部分都是一人担当,也有两人组成的小乐队,一人弹唱,另一人负责口琴和沙锤。两人表演声势自然要壮大些,赚到的钱也多些,不过还是要两人均摊,所以可能也不比一个人唱来得多。我在他们的歌声中出神地盘算着分钱的事,雪梨汁都冷了。

很久以后,当我想起西安,总会想起那个夜晚。我端着一杯冷掉的雪梨汁站在街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不知道要到哪儿去。围绕着鼓楼的马路四通八达,我迷失在车水马龙中。

十一月的西安早已冷了,寒风萧瑟,梧桐树的叶子已经掉落。

在鼓楼下唱歌的那些人,即使吹着寒风,心里也都揣着滚烫的梦想吧!如果我也爱音乐,会不会也和他们一样,背着吉他走天涯?

那时的我还在拒绝自己。这么多年,我一直致力于拒绝自己,拒绝自己的天赋,总是勉为其难去成为那个我不是的人。我看不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时光流逝,而我浪费着自己的年华,手里没有一支兰州。

所以我生病了,哪里也去不了。剩下的时间都呆在酒店里,大把的时间都拿来睡觉。同行的人依旧玩得风生水起,去了古城墙,又吃了更多好吃的肉夹馍,还跑去迪卡侬买了泳衣,晚上回酒店游泳。

我觉得自己根本不适合旅行。

没有睡觉的时候在花园散步,看到几棵银杏树立在院子中央。这让我想起前天去的一个陵墓。

那是汉朝时一个皇帝和皇后的陵墓,在偏远的郊区。我们在公交车的地板上坐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因为没占到座,而司机说车上不能有站着的乘客(多奇特的规定)

参观陵墓有点像到一个死去的人家里做客。客厅就在我们脚底的玻璃板下。这边是他的嫔妃,那边是他的仆人,还有车骑马乘,牛羊猪狗,只是全都是陶土。

当然主人是没法接待我们了,接待我们的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她说这座陵墓的发掘为我们研究汉代帝王生活和陪葬习俗提供了重大价值。

我记得那个陵墓,主要是因为旁边有一大片银杏林。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片银杏林吧,满地铺黄,连天空都是黄色的。从陵墓里出来,走上五分钟就到了银杏林。正值周六休息,又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林子里全是秋游的人。

在金黄的天与地之间,人们野餐,人们唱歌,还有孩子们在欢笑。

一边是死寂腐朽的葬坑坟墓,一边是生机绚烂的人间天堂。一切有为法啊,不过如露如电。

所以,我确实去过西安的,一个金黄色的西安。我躺在银杏树下,静静地闻着阳光的味道。

可能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去了一个叫西安的地方,看到了一片银杏林,吃了远销香港的肉夹馍,后来在鼓楼的夜晚迷失了方向,接着又生了一场病。

现在,梦醒了,我在另一个秋天的午后,把它们一一记录下来,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是我从未闻过的新鲜气息。这又是另一个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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