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陕、甘、青、新疆摄影创作活动协议书

( 年 月 日 )

影友自行组织的赴陕、甘、青、新疆摄影创作活动为非赢利性质的自助活动,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对途中或创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以及人身伤害,除保险公司理赔外,领队及同行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参加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具体条款如下:

1、本次摄影创作活动是自愿自发组织参加,非赢利性质,费用A制,风险自担,无责任人:本次活动的领队为余维旺,为大家食、宿、行程路线安排等无偿提供帮助和服务。

2、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成因气候变化、突发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队员身体损害时,领队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领队和成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每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

3、参加人员必须具备团队精神,听从领队指挥,相互帮助,确保安全。

4、本次活动为自驾出行,跨越4省,时间约30天,不可预测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必须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驾驶人员索赔;无主观故意的违规罚金由同车人协商解决。如遇车辆损损或其他交通意外,车损部分只认保险公司理赔(未购买车损险或购买不足的,理赔外的损失将由车主全部承担),其他损失自付部分根据驾驶人责任大小与同车人分摊。

5、车辆费用分摊原则:车主以外的乘车人均摊车辆汽油、路桥和停车等车辆发生的费用:行驶里程达到或接近5000公里保养范围的,同车人另外每人补助车主400元车辆保养费,适当减轻车主的负担。(乘车人和车主两人,车主不承担过路过桥和停车费用,其它均平分)

6、本次活动行前,须事先与家属沟通,并取得家属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协议。

7、本次活动统一购买旅游商业保险,确保发生意外后损失降到最低。

8、严格遵守创作景区各项规定;不主张在外饮酒,如不可避免请饮者自备(购买烟酒不执行AA制),严禁过量饮酒,由饮酒引发的意外或事端后果自负。

9、本协议的目的是告知长途摄影创作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提高大家的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明确责任,强调纪律,制定费用分摊原则,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让创作活动更加安全顺利和快乐!

10、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活动结束安全返回之时自动失效。

参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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