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导游及领队可到珠海横琴执业当导游了!近日,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推进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以点带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整体工作的先行先试,促进港澳导游和领队逐步融入内地就业创业。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经申请同意参加珠海横琴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认证后,换取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方可执业。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导游及领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下同)。

方案还明确,对持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在横琴执业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当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申请人需符合什么条件?方案指出,申请人需爱国爱港爱澳,并满足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导游证或领队证的香港居民或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和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办理。认证形式以现场测试为主,重点考察旅游政策法规、横琴概况及主要景区景点讲解以及导游应变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培训、认证、场地、证书、专用导游证制作等费用均由主管部门负责,申请人无需缴费。

【记者】陈理 王聪

【通讯员】粤仁宣

【作者】 陈理;王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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