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来自我市交警的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共发生涉及15岁以下儿童道路交通事故26起。其中,0-6岁学龄前阶段、13-15岁初中阶段事故高发,且不少事故发生在家长骑车载着孩子外出、带孩子步行,孩子独自外出之时。

  在“6·1”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市交警梳理了家长带孩子外出,孩子独自出行时常见的不文明、违法交通行为,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做出提醒,提请家长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接送车辆在校门口违停等待,易引发拥堵。

家长应做好孩子的榜样,走斑马线过街。

家长推着婴儿车在车道上通行,险象环生。

孩子直接站在电动车前踏板上,非常危险。

  【家长看过来】

  接送孩子莫添堵

  每天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都会聚集着大量家长和接送车辆,容易发生拥堵。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应尽量减少在校门口聚集;自驾的家长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允许的地方即停即下即走,切勿制造堵点。

  莫把孩子独留车内

  尤其在夏季,车内空间密闭,温度快速升高,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易出现窒息危险。大人应避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如此也可防止孩子随意开启车内开关,诱发危险。

  此外,搭乘校车的孩子应听从跟车老师的指挥,不要在车内躲藏;校车司机要做好清点工作,莫将孩子遗漏。

  安全座椅要使用

  幼儿园、小学生年纪小,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且应坐在后排。相关实验证明,车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幼儿来说冲击力将达到10倍以上。成人的臂力难以抱住孩子,若抱住了,成人也会因惯性向前俯冲,对怀中的孩子造成伤害。

  莫让孩子坐副座

  儿童乘车时,不少家长喜欢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方便照看。但车辆若急刹或急转弯,副座上的儿童很容易被甩出,加上孩子身材矮小,安全气囊也极易打在孩子脸上,出现致命危险。

  正确使用安全带

  车内原装安全带是给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儿童的体形。如果系得太紧,可能会勒伤孩子,如果系得太松,起不到有效的防护作用。根据规定,12岁以下儿童乘车,家长应在后排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上儿童可坐在后排使用安全带。

  车内少放装饰物

  不少家长会在车内摆放装饰物,一旦发生车辆事故,装饰物随意乱飞,很可能变成“凶器”,而脆弱的孩子往往首先被这些装饰物所伤。建议家长尽量避免在车内摆放装饰物,尤其是坚硬、有锐角的饰品。

  骑车载人要守规

  成人骑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载孩子出行非常常见,需要注意的是,成人骑车仅限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且要注意在车上加装儿童座椅、后轮挡板等安全装置,避免孩子的脚卷入后轮发生危险。

  需要注意的是,共享单车没有配备乘客座椅,不可载人。部分家长为图方便,把孩子放在共享单车的车筐中,在车辆转弯和刹车时,孩子很容易跌落发生危险。

  【孩子看过来】

  汽车周围不逗留

  车辆存在盲区,如车尾,幼儿园、小学生个子小,蹲在车尾,即使车辆装有障碍物报警提醒,也可能因感应不到而发生事故;再如车辆右后视镜下侧,驾驶人一般难以查看清楚,一旦有孩子躲在此处玩耍,极易被压伤。

  马路不是游乐场

  不少孩子会把马路、停车场、小区内车道当做游乐场,随意冲跑、追逐车辆、玩滑板、踢球等。孩子身材矮小,若蹲坐在这些区域玩耍或随意冲跑,周边车辆驾驶人很难及时发现其动态,从而发生危险。

  走路不要玩手机

  很多学生都配有手机,不少孩子会边走路边使用手机,极易与其他行人、车辆发生碰撞。同样也不要戴着耳机听音乐,避免在面临险境时,听不到车辆鸣笛等提醒而发生事故。

  年龄未到不骑车

  根据规定,年满12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但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小学生年龄普遍不到12岁,严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6岁以下,可骑自行车,严禁骑电动自行车。

  乘车不嬉闹追逐

  部分学生会在公交车上嬉闹、冲撞,十分危险,尤其车辆急刹时,孩子可能来不及抓住扶手而摔倒。建议孩子进入公交车厢后,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车门口,以免开关门时被夹;车辆行驶时,应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

  上下公交车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在上下客车门口推搡,下车后不走人行横道,突然从车头、车尾处横穿过街等,孩子们都应自觉摒弃。

  结伴出行更安全

  孩子自己上下学,最好能邀上三五好友一同出行。不过,切勿并排行走在机动车道,或在路上打闹,应走在人行道上,避免后方来车刹车不及撞上学生。

  反光装备用起来

  孩子出行应善用反光装备,如夜间、下雨、多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穿上有反光效果或颜色鲜艳的衣服外出;骑行的孩子可在车上粘贴反光条,让周围车辆、行人及时知晓孩子的动态,遇险情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切勿与机动车抢行。

  【警钟长鸣】

  老人带孙子随意横穿

  酿事故自己也要担责

  2019年3月28日17时许,在翔安区马巷镇城隍庙路段,老人梁某与6岁孙子小东不慎被一辆大客车撞倒。梁某不幸离世,小东受伤。经认定,梁某带着孙子违法横穿过街、未注意安全而酿成事故,与大客车驾驶人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

   7岁男童独自外出

  发生事故承担主责

  2019年10月14日15时许,7岁男童小民独自外出,步行至湖里区昌宾路时突然窜入车道,准备横穿过街。袁某驾驶小车行驶而来,未能及时避让而与小民发生剐蹭,致小民受伤。

  经认定,小民在横过道路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未从人行横道通过,对本事故负主要责任。

  3岁小童路边玩耍

  闯入车道酿成悲剧

  2019年8月3日11时许,在集美区侨英街道白石路,郑某驾驶小车不慎撞上了3岁儿童小城。经查,小城在路边玩耍,突然起身冲入车道,因路边有车辆违停,郑某未及时发现小城行动轨迹而发生碰撞。小城在路边玩耍时,周围无监护人看护。事发前,小城多次进入车道,无人上前制止。经认定,小城对本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幼童路中玩滑板车

  卷入车底不幸离世

  2019年3月2日11时许,黄某驾车进入在同安区莲花镇美埔村路段,不慎将在路上玩滑板车的6岁幼童小真撞倒。经查,事发时,小真独自在路上玩耍,无监护人照看;黄某驾车未注意观察前方交通情况,面临突发情况采取措施不力,最终导致了事故。双方对本事故负同等责任。

  【交管动态】

  警校协作

  加强校园交通安全保障

  5月21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家暾带领宣法大队等部门民警走访了市教育局,送去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云课堂”教材。同时,通报了复学以来全市校园周边交通运行情况,研判了近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了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特点,进一步深化警校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与保障。

  厦门交警

  护航学生复学复课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全市各中小学校逐步“分批开学”“错时上学”。为切实保障广大学子安全有序返校学习,厦门交警积极筹划疫情期间复学、复课交通安全防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复学复课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研判部署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厦门交警结合校园周边路网结构及交通运行特征,采取临时单向、临时封控、机非隔离等措施,“一校一策”加强管控;各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走访了全市20余所重点学校,掌握食宿走读比例、出行结构、测温点设置等情况,提出多校相邻统筹上下学组织等建议。勤务中队依托“网格化”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举措落实到位。

  隐患排查

  提升安全防范指数

  复学前夕,网格民警进行“拉网式”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全面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护学保障中存在的交通难点。完善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带、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受疫情影响,私家车接送数量有所增加,为避免交通拥堵,辖区勤务中队及时调整提醒标志牌及隔离设施设置,灵活设置停车区,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违法整治

  强化交通秩序保障

  各区交警大队综合研判校园周边交通形势,组织开展酒醉驾、改装、超载、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时,重点加强校园周边违停整治,有效压降交通事故。此外,厦门交警加强警校合作,做到安保警力“开学一所、到位一所”。积极推进学校、家长志愿者、义务交警队等多方力量,为学生提供“护过马路、迎进校门、送上车门”的全方位保障,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

  精准宣传

  引导安全文明出行

  各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编写、多条学生交通出行提醒微信文章,网格交警及时推送至警校共建群。

  同时,厦门交警联动校方,在家校群中发送《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遵守接送车辆即停即下即走等规定。

  此外,开学前夕,厦门交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提前公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流量预测,引导车辆避峰避堵、绕行让行。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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