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日上午,市民贾女士驾驶轿车通过京港澳高速公路驶入驻马店北站后车轮爆胎。随后,贾女士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12122,应急救援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帮其更换备胎,要价500元。最后经过商讨,贾女士付给对方280元钱。

6月2日,市民贾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驾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为路面上有一个大坑,车辆躲闪不及,导致爆胎。后来,贾女士拨打了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12122,应急救援人员很快赶到现场。

“换一个备用轮胎,500元。”应急救援人员说,换不换让贾女士自己看着办。“轮胎是我的,收费咋这么贵?”贾女士说。当听贾女士说兜里只剩300元现金时,开始并不同意的救援人员只好收下了钱。

在贾女士的要求下,救援人员找给她20元钱,以方便她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令贾女士不解的是,救援人员收取费用后并没有给她开具任何票据。对此,贾女士提出质疑:“高速公路救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更换备胎为何这么贵?”

昨日下午,记者以司机的身份拨打12122电话,工作人员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个高速交警部门的联系方式。经过一番询问,记者最终与负责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道路救援的恒达道路救援公司取得联系。一名救援人员表示,目前,我市并未出台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

“收到贾女士的求助信息后,我们的救援车辆刚走到西平段的北边,需要返回来救援。这一来一回需要行驶近百公里。”救援人员说,除去油费、过路费,收取贾女士280元钱不算高。对于为何没有开具收据一事,救援人员表示,当时贾女士并未要求他们开具收据或票据。如果需要,贾女士可以到公司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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