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10日讯(王敬超 吕伟利)3月8日下午,洪雅县槽渔滩镇到接沿河两岸群众举报,有两艘的木船违反禁渔令在槽渔滩电站泄洪口下游约2公里处放置地笼、细网等设备进行违法捕鱼。

收到举报信息后,槽渔滩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报告渔业部门,渔业部门随即抽调人员和专业装备到达现场进行渔政执法。槽渔滩镇政府、槽渔滩派出所、槽渔滩交警中队同时抽调相关人员一并到现场配合执法。洪雅县水务局、槽渔滩镇相关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当场缴获违法捕鱼木船两艘,地笼50个,渔网约800米。

根据中央推行的“河长制”,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河长”,负责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槽渔滩镇地处洪雅县内青衣江的源头,若源头上对违法捕鱼行为放之任之,不管不顾,除了是对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的不负责,还势必影响 “引青入城”项目和洪雅旅游。

因此,槽渔滩镇切实贯彻 “河长制”相关要求,坚决逗硬 “禁渔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鱼行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护全镇及下游相关区域内河流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助推打造“山水洪雅·养心之地”和推进洪雅县“一地三区”建设。(图片由王敬超提供)(洪雅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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