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济南报道

12月9日晚,济南交警发布公告称,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外地号牌车辆轻型、微型货车及通行。具体来说,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二环南高架路、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等。对于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皮卡车及特种车辆,则不受限行规定影响。

根据济南交警发布会上发布的消息,根据数据分析预计,经十路、旅游路、高架桥高峰时段禁行轻型、微型货车和外地号牌车后,预计车流量将下降8.31%,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

根据交警对该公告的解读,轻型、微型货车可以在非高峰期通行,或其他道路绕行,驻区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驶出禁行道路;外地车辆首违免罚,目前正在12月10日至15日劝导为主,16日起开始处罚,处200元罚款、记3分。该规定将根据道路车流量适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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