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概述

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根据国际法原则,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家,有权依照本国法律颁发签证、拒发签证或者对已经签发的签证宣布吊销。

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随着科技的进步,有些国家已经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和生物签证,大大增强了签证的防伪功能。

签证在一国查控入出境人员、保护国土安全、防止非法移民和犯罪分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签证与护照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主要作用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给外国人的签证,是以外国给其本国国民的待遇是否平等互惠为原则,为两国国民彼此往来给予同等的优惠和便利。但也有免签证国家如持有中国护照免签证国家有18个,持有美国护照的免签证国家有130个等。

对外国人,一般均是根据申请者的身份和入境目的发给不同的入境签证,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因签证种类不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对以短期居留为目的的申请限制较少,等待批准的时间也较短。对以长期居留为目的,申请则限制较多,待批的时间也较长。一个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无条件入境的义务(有条约者除外),一个外国人也没有要求一国政府允许他入境的权利。一个主权国家对外国人入境永远是有条件限制的。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关系的发展,旅游业的兴旺,许多国家的签证规定趋于简化。各国之间也有互免签证或简化签证手续的协议。

办理程序

办理外国签证,无论是中国人办理外国签证,还是外国人办理其他国家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相片规格

(一)各国签证一般的标准规格为:白底,3.5×4.5cm,即欧洲签证相片,护照相片通常都可用。

(二)也有部分特别的国家,如下:

1. 美国、印度为:5.1×5.1cm,并需要提供电子版;

2. 印尼签证,统一用红底3.5×4.5cm;

3. 泰国、马来西亚、缅甸、老挝、菲律宾标准规格(白底,3.5×4.5cm)为首选,蓝底次选;

4. 越南、柬埔寨标准规格(白底,3.5×4.5cm)为首选,蓝底次选,红底为最后选择;

5. 巴西,要求4.0×5.0cm,白底;

6. 比利时标准规格(白底,3.5×4.5cm),强调头顶到下巴的距离为3.2-3.6cm之间;

7. 瑞典和挪威要求长和宽需在4.0-5.0cm之间,白底;

8. 摩纳哥要求两张近半年白底一寸照片。

申办途径

中国

同中国已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和人口较多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 一些尚未建立使领馆的国家或地区,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会委托其他办事处代办签证事务。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开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寄回来的签证,开始出国旅程。

外国驻华领事馆负责办理其领区范围内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因此,申办签证的人士,应事先了解前往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及管辖地区。

其他国家

其他国家公民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但具体每个国家规定不一,以具体情况为准: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2)委托该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3)由申请国亲友直接向申请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相关种类

介绍

根据出入境情况可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出境签证只许持证人出境,如需入境,须再办入境签证。入境签证即只准许持证人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的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多次入出境签证的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允许入出境。

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

根据时间长短分为:长期签证和短期签证。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申请长期签证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的签证称为短期签证,申请短期签证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依据入境次数可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

依据使用人数可分为:个人签证和团体签证

依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移民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口岸签证窗口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使用情况

有效期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持有者入境的时间期限,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

停留期

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l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入、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

有效次数

签证除了有效期、停留期之外,还规定有效次数。一般分为一次有效签证、两次和多次有效签证等。签证的有效次数是指该签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就失效。两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两次。多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游签证有的是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有些国家受雇签证也是多次入境有效。当然签发何种签证,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次数多少,签证机关是根据入境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签证保险

要求

签证保险也可称为旅游医疗保险。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协议,必须在申办签证时就提供医疗保险。在入境申根国前所有申请人必须购买并出示医疗保险,否则后果是被禁止入境。各国使馆并没有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只是对险种及其保障部分有一定的要求。出境者尽量购买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出国签证保险,这样比较容易拿到去申根国家的签证。

签证保险中旅游医疗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含损失赔偿至少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

2.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

3.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4.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5.申根签证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

时段

保险期间一定要涵盖包括收尾2天的出行天数,前后要尽量多留出几天的时间。出行的时段如果是在夏季旅游旺季、9月出国留学旺季、圣诞节节假日期间的话,出国签证保险一定要尽量早的购买,以便给之后预留更多的时间来办理申请签证等其他事情。

免签地区

香港篇

1. 从国外飞香港,拿着护照直接可以进入香港,可以待7天。

2. 持有国外有效签证和机票,持护照可以直接从大陆进入香港,可以待7天。

特别篇

免签,就是免除签证,什么材料都不需要,直接拿上你自己的护照,绝对的方便出行,还省去了签证费用,在出境游中,免签国家最受中国游客欢迎。因为办理签证,前期要准备各种材料,还有等待签证办理的时间,对一些时间有限的人实在繁琐。而免签,就能让游客随时可以准备出发。

(对拥其他国家的有效签证的旅友)

拥有日本签证(多次入境):韩国免签30天,塞班岛免签30天。

拥有申根签证(多次入境):瑞士免签3个月,塞班岛免签30天。

中外互免签证协议国家

截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下列国家达成了互免签证协议。中国公民持有关护照前往有关国家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

一、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单方面免签有8个:

大洋洲:萨摩亚

北美洲:海地、牙买加、多米尼克、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塞班岛)

亚洲:印度尼西亚、韩国济州岛地区

欧洲: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

还有部分国家与中国一直友好相处,有着密切的往来,与中国共同实施免签政策,不光我们去他们那里不需要签证,他们来中国也是不需要签证的,要知道中国签证可是非常非常难办理的,这些国家的人是真幸福,能很便利的就来中国看我们国家的大好河山,秀丽风景。

二、与中国互免普通护照签证国家(地区)有4个:

欧洲:圣马力诺

非洲:塞舌尔、毛里求斯

北美洲:巴哈马

签证代号

有些国家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根据申请签证者的不同事由,用各种不同的字母代号标明在所签发的签证上。这种字母代号就是签证代号。

美国

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 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 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 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 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 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 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 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 演人员、参加 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

(19)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 (无签证代号)。

(20)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中国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英国

2014年6月,英国将从2014年8月起,向前往英国的中国公民提供全新的简化签证服务,签证申请时间最快只需24小时;同时,中国公民如果持有爱尔兰签证,即可前往英国。

要想24小时拿到英国签证,除支付常规的83英镑(913元人民币)签证费,还需额外再支付600英镑(6360元人民币),两项相加高达约7273元人民币,让一些知情市民连呼"签不起"。

2014年4月6日起,英国普通访问签证、商务签证、ADS旅游签证的签证费从80英镑微调到83英镑,涨幅约4%,约折合成从人民币840元上调到913元。学生签证费上调到3255元。

另一方面,申请的英国签证期限越长,签证费也越高,如83英镑只能申请6个月多次往返签证;要申请2年多次往返签证,签证费则增加到300英镑。

2015年6月21日,欧洲对华签证松绑:赴英签证与申根签证可同时申请。

日本

2015年1月6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宣布,放宽中国游客日本签证的措施将于1月19日开始实施。

根据日本外务省公布的消息,此次放宽签证的具体措施主要有3项。第一项是面向商务人士、文化从业者、知识分子的多次往返签证,今后不再要求有赴日经历,也不需提供日本方面担保人的保证书等。

第二项是面向个人游客的冲绳及东北三县(岩手、宫城、福岛)多次往返签证,目前的要求是"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其家人",但此次放宽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且在3年内有日本短期逗留经历的人士及其家人"。另外,目前不允许有经济能力人士的家人单独访日,今后将变为可能。与此同时,签证逗留期限由90天改为30天。

第三项是面向高收入人群及其家人的个人旅游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由3年变为5年,且对首次访日没有地区限制,每次可在日停留90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