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股票代码:002707股票简称:中信旅游公告编号:2018-040债券代码:128022债券简称:中信全债总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喻慧女士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6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海涛女士和李鸿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后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

(1)李海涛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2)李鸿秀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该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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