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 07:03 |温州新闻客户端

为了促进苍南县医疗卫生界生死业的发展,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优等”的用人原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人社发[20]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其他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下半年苍南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五凤卫生院、仙居卫生院、岱岭畲族乡卫生院、赤溪镇信智社区卫生服务站、莒溪镇天井社区卫生服务站列为定向招聘单位。

4.年龄: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主治医师的岗位年龄男性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根据岗位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详见《2018年下半年苍南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5.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已列为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聘用人员不能报考。

6.原属于苍南县卫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解聘后未满3年的或原与苍南县卫计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且已解除协议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户籍要求为“苍南”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苍南县户籍或苍南生源的人员,“苍南生源”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苍南县;截至2018年9月19日止,非苍南生源考生其户口尚未迁入苍南的不得报考限苍南户籍的岗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报考人员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00937(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0577-688815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原标题《事业编!苍南这些单位公开招聘119名工作人员》,编辑 王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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