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

10月8日晚上,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其中提到,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以下简称“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0月9日,#同意上海重庆外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登上微博热搜,一时间众说纷纭。而在业内人士和旅游业专家看来,此举对国内旅游行业主要产生积极影响,国内旅行社迎来新挑战。

该政策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整前,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行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旅行业逐步对外资开放

专家:释放积极信号,能提振行业信心

看到这条政策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钟栎娜并未感到惊讶。对国内旅游业保持多年关注的她,认为“外商投资办旅行社的这个口子,它其实是一个陆续展开的过程,是我国一直在对外开放的体现”。

简单来说,这些年来,小到国内旅行社,大到国内旅游业,都在持续对外开放。早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就已承诺——放宽对外资旅行社的限制。

在2003年,国内旅行社市场就已经对外资开放,外资可以在华设立独资、控股或合资旅行社,但外资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游,不得经营出境游业务。

在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旅行社条例》中,取消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可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旅行社。与此同时,外资旅行社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无违反其他规定的,与国内旅行社享受同等待遇,可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010年,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试点在已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选择一部分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的旅行社进行。

随后,2017年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开展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北京市也于2019年开展了外资旅行社的试点经营活动。

“我认为这次的政策是在原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当然也加了很多限制性条件。”钟栎娜认为,这则政策是希望在框架之内,旅行社能够总结过去的经验,并学习新的模式。“这是一个着眼长远,考虑全局的决策。”

钟栎娜补充说明,政策的推出,对疫情之下的旅游业来说,释放了积极信号,能够提振行业信心。“其次,政策也明确了开放的姿态,特别是在服务业方面,愿意把中国的资源和全世界共享。”

国内旅行社面临新挑战

专家:目前影响不大,有竞争未必是坏事

不可回避的是,政策实施后,引进强有力的竞争者,国内旅行社将面临新挑战。

“总的来说,对整个行业都有促进作用。”钟栎娜认为,这肯定会推动国内旅行社的变革能力,探索用更好的方式,去迎合出境游市场需求,以便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同时,也会促进行业内人才的流动。

此外,站在消费者层面考虑,钟栎娜认为,外商投资旅行社进入出境游市场后,原先经营主体较为单一的情况会有直接变化,会为消费者带来更丰富的产品,性价比也会相应提高。

钟栎娜举了个例子。比如,国内旅行社承接的出境游,还是以中国组团,在海外地接的形式为主。“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沟通不畅等诸多不便,其实对旅游者来说,体验并不是特别愉快。之后如果能够有一些外商投资旅行社去组织出境游线路,也许会减少游客出境游的风险。”

当外商投资旅行社也加入了出境游业务的行列,是否会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

红星资本局在携程上找到了“优选澳大利亚旅游专家”黄女士。黄女士同时也是成都一家国内旅行社的从业者。她认为“由于国内的出境游业务还没有放开,即便允许外资旅行社的市场准入,目前对国内旅行社的生意影响也不会太大”。

对于将来出境游市场会发生哪些变化,上海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副教授邹光勇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还无法预判”。他认为,国内旅行社经过20多年的逐步放开,在出境游的产业布局也较为成熟,市场趋于稳定。“这时候再加入适当的竞争,未必是坏事。”

然而,目前通过审批的外资旅行社总量较少。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42432家,没有提及具体外资旅行社数量。其中,2021年度全国外商投资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12.36 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0.84%。

“可以预见未来的3~5年间,不会造成很大冲击,特别是在试点期间,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处于观察期,尚且对行业、市场影响比较小。”钟栎娜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卢月佳

责编 唐欢 编辑 潘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