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个事件

厦门共享汽车承租人

第三方责任保险

增加到一百万人

是的,没错!

一百万美元!

目前

第一辆汽车“五福”站台,中国“母板之旅”

等待两个新能源汽车共享旅游平台。

全部承租人责任保险第三方保险额

增加到一百万人

据悉,今年厦门市交通局出台了省首个《关于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管理属地、完善车辆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探索承租人管理机制等创新内容。

尤其在完善车辆保险制度方面明确了分时租赁汽车应当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大大提升了风险管控的力度,在全国已经出台的分时租赁汽车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最低责任险投保金额的尚属首例。

在出台《指导意见》前

我市分时租赁车辆第三者险保额

仅为20万

往往导致事故理赔和善后工作

遇到较大困难

第三者和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

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低

为落实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行业实际,我市的《指导意见》创造性提出车辆第三者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并鼓励附加投保承租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既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的经营成本。

在平台 “APP”公告栏、平台出行服务规则

租赁协议中均有提示或体现该内容

同时,市交通局运输中心将分时汽车租赁公司是否投保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内容,列入《厦门市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一是对企业进行信用考核评级,建立与信用考核挂钩的车辆规模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完善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机制。

还将跟进掌握《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调整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额度,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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