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外来调整(返回)

海口人事管理办法通知

根据疫情情况研究,从10月8日17时开始,在原城外来(回归)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调整了甘肃、湖北、武汉等地区的管理措施。

调整后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三、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综合: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口发布

来源: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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