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新冠疫情的

防控与工作相关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各县(市、区、特区)要对应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进入外部防御、内部反弹"的整体防控战略,把握"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持续处于良好形势,加快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科学管制员出发。

各地要严格落实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和旅游景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措施。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黔旅游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健康绿码的,可正常通行。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黔旅游人员,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可正常通行;红码、橙码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省内人员跨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返黔后需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阴性,持健康绿码的,可正常通行。

二、强化重点区域防控。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游览、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通过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实时公布余票信息,引导游客错峰旅游,广泛宣传个人防护知识和本地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严禁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无健康通行码或持红码、橙码的游客入园;要科学设立隔离观察区域,一旦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游客,立即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各地机场、车站、景区景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

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制定完善疫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明确防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第一时间就近安排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迟报。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随时准备好救护车辆及救治人员,科学开展患者转运和收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病人留观制度,做好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以及住院发热病人、就诊患者及陪同(陪护)人员筛查等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随时保持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可能的感染来源,排查锁定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提示出行群众主动报告重点地区旅居史,提前准备健康码、核酸检测等健康证明,尽量选择自驾游,减少与陌生人接触,避免境外旅游等信息。要大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引导公众就近错峰出游,做好个人防护,按场景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随时做好手卫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编辑:曾璐

责编:李佳

编审: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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