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到唐镇自驾游怎么走

2023-02-27 13:33 55次浏览 旅游

最近,一位知名博主微博称:“3月6日凌晨4点,在一家品牌专卖店买了一个多月的电池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睡醒的家人死里逃生,但全家人都被烧毁了。”

新闻晨报记者通过多方证实,目前,这起火灾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虽然火灾的确切原因还在调查中,但电瓶车或电瓶车电池(俗称“电瓶”)在家中或公共楼道内充电的安全隐患,再一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充电电瓶凌晨爆炸起火

3月10日18:01,该博主发了一条微博:“3月6日凌晨4点,家里在某品牌专卖店刚买一个多月的@天能电池的电瓶车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起火,从睡梦中惊醒的家人死里逃生,但整个家全烧没了。”

该条微博同时附上4组照片,一组是“(起火)以前的家”,装修看起来舒适温馨,一组是“现在的家”,家中所有一切几乎都被大火吞噬,只剩下焦黑的装修残骸。

除两组前后对比的图片外,微博上还贴了一张2018年1月14日开具、价值800元的“天能锂电”的收据,上面注明了“包用贰年”和“2018年1月19日更换”的字样。

此外,还有一张“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天能’牌锂离子蓄电池的产品合格证”。

该博主在微博中表示,“事故发生到现在,天能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不说道歉,一心只想逃避责任,甚至以一副身经百战的姿态微笑着表示‘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买的假货’、‘我怎么知道你的合格证是不是捡来的?’”

该微博发出后立即引发网友关注,其中火灾的确切原因和天能电池对此事的处理态度成为关注焦点。

10日23:50和11日00:02,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微博“天能集团”和“天能电池”先后对此作出回应,首先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同时对前期相关人员的沟通方式表示歉意。下一步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与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绝不推诿。有关进展情况,将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11日,晨报记者多次联系该博主和“天能电池”,均未能联系上双方。

11日,晨报记者通过多方证实,这起火灾发生在3月6日凌晨枣庄路一小区某号楼301室,火灾的确切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老夫妻穿睡衣逃出

11日下午,新闻晨报记者在该小区起火的某号楼301室看到,一张消防部门加盖公章的“封闭火灾现场公告”张贴在该室的锁闭防盗门上,公告称,根据《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从3月7日12时起对火灾现场予以封闭,“封闭范围为警戒标志以内的区域,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否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据该楼1楼一位阿婆回忆,3月6日凌晨4点多,她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是3楼一对60来岁的老夫妻:“他们都穿着短裤、睡衣、光着脚,冻得瑟瑟发抖,说是家里着火了。”

阿婆当即给这对老夫妻拿了厚衣服、鞋子穿上,“听他们说,放在客厅里充电的电瓶爆炸起火了,火烧得很大”。

“打开门后,楼道里能闻到很重的焦糊味道,充满了呛人的浓烟。”阿婆回忆,这对老夫妻平时经常会骑电瓶车接送外孙上学,“起火当晚,刚好只有老夫妻在家”。

新闻晨报记者注意到,起火居民楼一共有11层,一梯两户。截至11日,虽然火灾已经过去了近一周,但楼道内被熏黑的痕迹依然十分明显。

起火后的楼道墙壁,被浓烟熏黑

在小区大门口,一块大黑板上醒目地写着这起“火灾警示”,提醒“全体居民切勿在楼道内给电瓶充电,切勿在楼道内堆物,以防引起火灾……”

电瓶在家中充电存隐患

伴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虽然火灾确切原因还在调查中,但电瓶车或电瓶车电池(俗称“电瓶”)在住宅内或公共楼道内充电的安全隐患,再一次引发公众关注。

有网友指出,在家中或公共楼道内为电瓶车(或电瓶)充电,是对家人,乃至整幢楼居民的安全不负责任。

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要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瓶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通告》提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对在家中充电的情况,《通告》也特别提醒:“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电瓶车起火危害有多大?

在上海,因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也曾引发过惨痛的教训:2011年12月7日凌晨,景泰路上一家汽配店起火,夺走了店主母亲、妻子,以及年仅3岁儿子的生命,火灾原因正是当晚在店里充电的电瓶车;2012年4月27日凌晨,高行镇万安街一家“山东水饺店”起火,住在餐馆阁楼上的店主一家五口有3人葬身火海,包括店主4岁的儿子、28岁的妻子以及51岁的母亲,肇事元凶也是充电的电瓶车……

上海消防部门此前也曾透露,本市电动车引发的火灾,90%是在充电时引起的。

据全国知名火灾原因调查专家谢福根分析,电动车在充电时之所以容易起火,起火后容易酿成大灾甚至致人死亡,根本原因与密闭的充电环境、车主喜欢夜间充电的使用习惯和车自身的易燃材质有关。

电瓶车发生火灾,究竟有多可怕?2015年6月29日,上海市消防局曾联合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做过一次真火实验,结果令人震惊:3辆停放在1楼楼道内的电瓶车起火后,浓烟很快封堵了逃生通道,在明火燃烧104秒后,火焰温度达到284℃,烟气温度约为81℃;明火燃烧约7分钟后,火焰瞬时最高温达到1105.9℃,烟气温度高达约500℃。

“人们逃生时,一旦吸入500℃的高温有毒烟气,就十分危险了。”谢福根曾调查过一起电瓶车起火导致多人死亡事故,其中超过3人倒在了2楼到1楼的楼梯通道,“高温有毒烟气有时比明火更致命”。

电瓶车如何安全充电?

根据《公告》,“电动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且“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充电”。

《公告》提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律师建议]

出售电瓶车时 能否配置保险

电瓶车火灾容易蔓延成灾的特性,决定了其社会危害程度非常大:除可能引发群死群伤外,还可能导致巨额财产损失。

2015年9月24日晚10时许,唐镇一幢3层农民住宅内发生火灾,造成一名女租客死亡。后经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认定,屋内停放充电的三辆电瓶车是罪魁祸首,受害者亲属因此将房东、三名车辆所有人告上法庭。

浦东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女租客死亡的经济损失共计145万余元,由房东包某担责30%,赔偿43万余元;由租房的车主赵某、才某、于某担责70%连带责任,赔偿102万余元。

“一起火灾,造成了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虽然法院作出了相关判决,但受害人亲属能否追回相关赔偿,还要看被告的履行能力。”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建议,考虑到电瓶车火灾的危害性,能否在出售车辆和电瓶时即配置相关保险呢?

“车主购买电瓶车或电瓶时,即同时取得相关保险。”葛志浩表示,一旦电瓶车发生火灾,这笔保险便可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赔付,进而降低车主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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