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

淄博市公安局负责人微简报

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依法调查处理一起挑衅性事件

违法行为人崔某(网名“吨姐”)

依法行政拘留

例回顾

此前,山东淄博“宝马因占据路虎停车位而受阻的事件”备受网民关注。

7月7日,路虎车主吨姐在某网络平台称,自家车位已被宝马车霸占了158天,并称宝马车主叫来叉车,要把吨姐家车给叉走。

吨姐称,其在车里放了价值145万的花瓶,并在车上贴了声明:“车内有贵重物品,擅自挪动,后果自负”。

路虎车主吨姐发文称,宝马车主起诉索赔交通出行费,要求恢复他名誉,并称此案一审已经结束了,正在等待判决书,并且放话“这事没得谈”。有不少网友质疑,路虎车主吨姐是不是在自导自演。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系崔某某(吨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通报发出后,大量网友对崔某某行为(吨姐)进行谴责。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吨姐”被抓绝非个例

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的例子还有很多

……

法律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

守法上网、文明上网

不发布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信息

共同维护天朗气清、生态和谐的网络空间

来源: 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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