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固定业务

花钱大手大脚

浙江台州三门一男子小陈(化名)为了还债,《拆东墙补西墙的妙策》——向租车公司借款,承诺换钱并偿还债务,结果涉嫌以诈骗罪对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3日上午,在三门海游开公司的林某报警称, 4月底,家住三门的男子小陈以一辆宝马5系为质押向其借款10万元,并给了他该质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各一本。在后期联系不上小陈时,林某去了相关部门查证,发现宝马车主另有其人,两本证书系伪造的,于是报了警。

6月14日下午,民警们在一小区内找到了小陈,并将他带回了所内调查。据小陈讲述,他因手头紧张,在4月的时候,想起了不经意间在公共厕所上看到的办假证广告,于是联系了对方。4月30日,小陈找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谎称要租车,谈妥以 600元每天的价格,租下了一辆宝马5系轿车,并拍下了车子的行驶证照片,获悉了宝马车的车牌号、发动机号及车架号。

小陈对照这些“号码”,花了1200元,拿到了写有他身份信息的宝马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紧接着,他找了林某的公司以做生意缺周转资金为由,进行质押借款。当时林某看了下证件上的登记信息和宝马车信息,发现是一致的就没多想,双方协商了10万元的质押借款。

拿到钱的小陈一边续租了一个多月的宝马车,另一边将剩余的钱用于还债和日常消费,结果没多久被他挥霍光了。担心两方人员找上门,小陈连忙换了号码,删除了办证的联系方式,还藏了起来,结果难逃警方法眼。

目前,小陈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广大群众切勿投机取巧,去触碰法网。此外,相关公司可加强事前信用考察,订租车、质押借款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质押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谨防被骗。

来源:台州公安(ID:tzsgaj)

来源: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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