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前方的私家车不顾消防员的喊叫声,毫不让步。

这一幕发生在5月9日13点14分,阜阳市颍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执行火灾扑救任务,行驶至阜口路袁寨段时,皖K8W553白色宝马轿车占用道路,不避让执行任务消防车辆。如此无视特种车辆的行为,车主自然吃到了被处罚的苦果。

阜阳消防人士介绍,当日,处警过程中,消防员先是用语音提示,再多次使用喇叭提醒前面车主让道,皖K8W553始终不为所动,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在这1分多钟里,这位宝马车一直在慢慢徘徊。

最终,由于前车宝马车不避让,消防车被迫减速,直到消防车路口右转,宝马车依旧在该车道行驶。

5月10日,阜阳交警接消防部门信息反馈后,交警三大队袁寨中队民警依法对违法的40岁司机陶某某作出处罚。陶某某是颍东区杨楼孜镇居民,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方介绍,正确避让特种车辆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车辆应该统一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社会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两边靠,空出当中车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警方提示,在道路上遇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时,请主动避让,为救援让行。(记者 吴洋)

宝马车不避让消防车

宝马车车主签字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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