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奔驰,没想到居然得到了“销售保险”!市民戴老师向赵力军反映了自己受到的苦恼。

买车时,我的“二手车更换”补贴被扣了1000元,现在没有强制更新不能使用,不能再退款。

强制更新

扣除1000元补助金

戴老师说,今年1月初,他在奔驰4S店购买了奔驰GLC260L四驱豪华型SUV,并在该店“更换折旧”了自己的二手车。

戴老师买的奔驰GLC260L四驱豪华型SUV

汽车购买收据

双方签订购车合同后,4S店代理保险公司表示,根据北京奔驰汽车公司《限期购车方案》的规定,可扣留“二手车更换补贴”6000韩元中的1000韩元,用于抵消第二年的续保费用。对方说:

这是“二手车更换补贴”,与国家补贴计划无关,必须扣留。只要2022年更新太平洋汽车保险,这1000元就可以抵消。

戴老师说:

当时我想续签太平洋保险公司也没有问题。

所以他在现场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合同》,其中写着“更换工厂/支持回购保险”为“更换:新宝5000元更新1000元”。

戴老师签名的《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今年快报期了,戴老师比较了几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报价,发现在同样的情况下,4S店提出的快报价格要高得多。相反,保险销售员表示,戴上老师可以赠送购物卡或加油卡等。

再次计算优惠和总价后,戴老师继续觉得维修费用“不划算”,向售货员提出了建议。

可以退还被扣留的1000韩元更新保险费吗?

对方立即拒绝了:

1000元只能用于太平洋保险续期扣除!

对此戴老师很难理解。

当初没有说明,如果不继续保证,就不能收回被扣留的补助金。我只想找回我的1000韩元,或在4S店提供与外部一样的优惠的更新方案。

双方多次协商后,品牌方面仍然不肯让步。这段时间,戴老师先后两次给北京奔驰热线打电话咨询,但还是没有结果。因此,戴老师只好放弃被扣留的1000韩元,寻找其他保险途径。

捆绑销售

消费者“非常受伤”

军方帮助与奔驰4S店取得联系,相关人士已经向戴老师明确说明。

购车时的“限时购买方案”和扣除1000元更新保修,这一规定是北京奔驰工厂方面的规定,4S店只是执行者。

售货员销售的保险也是由国家新的保险政策规定的。在目前情况下,必须更新太平洋汽车保险才能获得扣除。

对于这样的回答,戴老师真的不能接受。

本来是冲着大品牌去买的车,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捆绑销售,强制更新,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这种规定是“霸王条款”吗?

为此,军方帮助咨询了上海道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成真律师。她想: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有权知道购买、使用或接受的服务的真相。品牌方面在与消费者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时,没有明确、详细地告知消费者“更新1000元”的适用条件,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行选择商品或服务。品牌方面在消费者兑换更新限额时,强调消除。

费者必须通过其指定保险公司,购买指定类型的险种,方可获得1000元的续保补贴额度,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维权艰难

都是满满的套路

据了解,2020年5月底,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在这方案中,银保监明确说明:重点整治车商强制搭售保险。

帮忙君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查询发现,类似戴先生这样的投诉屡见不鲜:

■ 部分汽车品牌方通过收取“续保押金”来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 有的品牌方为了获取更大利益还强制购买许多不必要的保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汽车消费市场一直以来都充满着各种复杂的优惠政策、贷款服务,而这许多“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活动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套路”,让人难以防范。汽车保险就是问题比较突出的一项,经常会被加上许多“强制条款”,如果不满足品牌方开出的条件,就可能拿不到“原本就该属于自己”的优惠。

业内人士指出:

汽车购买过程复杂,流程繁琐,每个环节都可能被“巧立名目”,保险、上牌、检测、提车、金融服务等,这一大串不合理甚至荒唐的费用,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消费者“不得不交”的钱,甚至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但由于汽车生产、销售、金融、售后等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消费者投诉时,处理环节多,花费时间长、投诉解决难。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

■购车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切要以合同内容为主;

■对于主合同、附加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要细细查看,有疑惑的部分一定要在签字前确认;

■ 遇到续保“押金”问题,或约定退款条件,或当场拒绝。

汽车销售中的一个个“深坑”何时能被填平?消费者的权益如何能真正得到保障?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陆常青

图片 | 受访者

编辑 | 胥柳曼 钱俊毅 姚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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