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向东山交警大队发送禁忌

6月27日,“5.6”交通事故逃逸事件受害者家属向东山交警大队送来了禁忌,上面写着“一心一意,破案迅速”,向东山交警表示感谢。

那么,5月6日当天发生了什么?

原来5月6日19时45分左右,“122”警察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紧急指示后,东山交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初步调查,在两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相撞的三轮车司机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大卫亚设)。

东山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了交通事故逃逸事件调查计划。通过对现场的细致探索、对周围群众的访问、路边卡的监控,民警初步判定事故摩托车为“本田鹰”牌双排气双轮摩托车。摩托车事故后,朝国道11方向逃逸。

东山交警在详细分析事件原委的同时,将在现电视台发布《协查公告》,在现范围内发布《协查公告》,向公众通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肇事者驾驶画面、文物,并给予信息举报人资金奖励。被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和压力吓住了,事故摩托车司机沈某于5月22日向东山交警大队自首,成功举报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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