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昆山市陈川路发生了一起持刀砍人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

现场视频显示,一辆宝马车在抢道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纠纷,双方争执时宝马车车主从车上拿下一把砍刀对电动车进行挥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电动车车主捡起,反将宝马车主砍伤。后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双方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宝马车车主)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电动车车主)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由于视频显示,是刘某某最先拿出砍刀意图伤人,于某某的行为究竟是涉嫌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成为不少人争论的焦点。

28日,昆山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该表述被部分网友解读为,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名对于某某提起公诉。29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通报仅为初期案情通报,后续检方以何罪名起诉于某某要视具体案情而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网传刘某某曾多次因刑事犯罪入狱一事,检察院正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核实,但目前还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熊颖琪 实习生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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