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老师很热心,平时喜欢帮助别人。邻居张的车发动不起来。王老师没说两句话,就把自己的爱车摔了下来,用牵引绳捆着,捆着,拉着张的车向修理厂走去。

两辆车行驶到修理厂附近,在拐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没有看到两车之间的拖车绳,一下撞在拖车绳上,摔倒在地。王先生和小张立即停车,拦车将骑摩托车的人送到医院。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伤者痊愈出院了。

交管部门经过现场查勘,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骑车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项费用。王先生支付了这笔费用,然后拿着所有的单证材料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询问相关情况后,告知王先生,小张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过期,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疑问

保险车辆拖带没有保险的车辆,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保险公司赔吗?

解答

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的规定:“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此次事故中,由于小张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过期了,没有继续投保,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拖带小张的车,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无法赔偿的。在此提醒司机朋友,今后在拖带车辆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拖车;一方面要了解清楚双方车辆是否都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避免一旦发生意外,造成自己的损失。最好是在发生类似问题的时候,找专业救援公司进行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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