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审查调查的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和其他处分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发现严重违纪违规,且仍处于禁止考试期限的人员;

(五)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凭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博士生不得以硕士及以下学历报考);

8、应聘者入职后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避规定》所列职位,也不得作为领导成员申请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密切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服务期限要求且在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的人,“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的人。

(2)涉及工作经验等期间的,计算时间为截至2024年3月。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验。

(三)招生条件中的学科、专业应当按照《学科和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编号为学科代码。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历硕士和专业硕士学位的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考《学科和专业目录汇编》。

如果申请人的专业未列入《学科和专业目录汇编》,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类似的专业申请考试,并且该专业必须与该职位要求的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并且主要必修科目基本相同, 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专业课程的招生手册、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必须由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研究生院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除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括号等表格所列的培训方向不能作为申请专业的依据。

(四)应届毕业生申请的职位,必须是经全国统一高考、普通高校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合格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 在学习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移交给机构或科研机构。

除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在选职期间未确认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两年选职期内未确认工作单位, 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也可以申请应届毕业生限度的职位。

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期间取得外国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人员,以及在国家规定的两年职业选拔期内未确认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应届毕业生限定的职位。

其他形式的国民教育(函授课程、自学考试、在线教育、夜校、电气大学、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如果不是普通高等教育,都是非应届毕业生。

(5)外国学位必须由教育部学术研究服务中心认证。攻读外国学位的,不能用尚未取得的外国学位证书申请考试,也不能用其他已取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考试。

(6)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当年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学制),未按时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4. 注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如实填写资料并上传所附资料。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阻,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或未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反馈并按要求进行,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二维码有效期内的《岗位条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要求的学位证书,教育部海外学习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证明书》必须提供。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需提供研究生身份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3)专业目录中未列明专业时,需提供专业招生手册、毕业证书、专业成绩单(必须由毕业所在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背景说明

(4)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选职期间未确认工作单位,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应提供选职期间的相关证明(包括原毕业院校出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档案保管证明》、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发放时间为2024年2月以后

;

(5)申请需要工作经验的职位,需提供社保缴费(或工资流向)证明和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工作经验证明),工作年限最终计算时间为2024年3月;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党组织所在地颁发的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2024年2月以后签发);

(7)如果候选人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或她还必须提供其单位出具的同意证书(见附录2)。

(8)本人签署的《江西省信息应聘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生报名表》(见附件3)和《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5.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在通知期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重新提交审核。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具体时间、地点、材料另行通知。未达到指定时间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经查证,发现有欺诈行为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6. 评估

(1) A01-A11 岗位

1、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其中笔试占总分的20%,技能测试占总分的30%,结构化面试占总分的50%,均采用100分制。总分计算方式如下:总评分数=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基础、实践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如果最后分数相同,则将其纳入技能测试)。

对于笔试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均可参加技能测试。

因取消或放弃技能考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先后次序,从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非入职人员中填补。

3、根据转换后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将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拟招聘的人员(如果最后分数相同, 他们将被包括在结构化面试中)。

对于技能测试参加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 3:1 的职位,所有在该职位技能测试中得分为 70 分或以上的候选人都将被纳入结构化面试。

因取消或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从职位技能测试中得分在70分或以上的未录取人员中填补空缺,转换后的分数将按高分至低分的顺序填补。

4、替补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当没有人补时,将现有新兵组织面试(面试当天暂时放弃的不予替换)。

5.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6、笔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结果将在江西省气象局、江西省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到达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 A12-A15岗位

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占总分的50%,均采用100分制。总分计算方法如下:总分=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结构化面试人员(如果最后分数相同,则纳入结构化面试)。

对于笔试参加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职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所有候选人都将纳入结构化面试。

3、因取消或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先后次序,从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未被录取人员中填补。考生必须通过资格考试才能参加面试。当没有人补时,将现有新兵组织面试(面试当天暂时放弃的不予替换)。

4. 结构化面试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5、笔试、素质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结果将在江西省气象局、江西省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到达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检查和宣传

1.体格检查。根据应聘者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按结构化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办法(修订)》(甘教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需要诚实的体检,欺诈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

2. 调查。对通过体检的人员,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守法律纪律、身心健康等。

3.宣传。对符合检查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将公布7个工作日。

4、因体检、检查、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本职位应聘者总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补足(总考核分数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在其他情况下,将不进行更换。

8. 就业和待遇

1. 招聘。考核、体检检查合格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用人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治疗。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A12-A15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在A01-A15岗位聘用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