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2024年招生通知

(港澳台学生)

一、项目背景

为适应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综合性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层管理人员了解中国发展模式和全球战略管理理论的愿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合作推出亚洲首个MPA-EMBA双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项目定位

双硕士项目实现了MPA项目与EMBA项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了解中国发展模式、洞察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视野、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知识、并兼具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 具有创新思维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和综合性高级管理人才。

三、项目特色

1.坚持国际化、跨领域、复合型培养导向,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中国发展模式,实践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视野,把握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运用复合型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项目面向全球招生,实行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 这是亚洲第一个MPA-EMBA双学位项目。 学生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获得清华大学MPA学位、清华大学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3、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不仅向学生传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知识,而且满足不同类型学生对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理解。中国国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 学习需要。

4. 申请时间

港澳台学生申请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中午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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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格

(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香港、澳门申请人须持有①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持有①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到2024年,我校新生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并有六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大学毕业后有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二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2、我校2024年招收新生前,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具有相当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3、具有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其学历须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国家认可的预科证书(持有内地(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或《国家海外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境外(境外)学历者) )教育机构),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三)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2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六、申请方法

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点,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支付报名费(研究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注册费138元/人),并在申请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注:申请流程包括注册、网上缴费、提交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必须完成“提交材料”链接才能注册):

① 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香港、澳门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澳门居民”。 台湾地区申请人必须提供台湾居住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②个人陈述,长度约1000字: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生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③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报告扫描件: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以及毕业后补充学位证书。 持有境外(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有大陆(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术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入学前应提交该大学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④成绩单扫描件: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单。 申请人提供的成绩单必须由其就读学校正式出具。

⑤ 两封专家推荐信: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推荐人在申请系统中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人签名。 申请人如最终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含书面推荐信)。 因此,推荐人可以选择将签名的书面推荐信密封(也必须在密封信封接缝处签名)交给申请人暂存,或直接邮寄至我校教务处申请人被录取后。

⑥ 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外语水平证书:托福/雅思/GRE/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大学英语考试(TEM)等或其他证书或者能够证明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请注意: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关闭。 此后,您将无法注册、提交申请、缴纳费用或上传材料。 申请人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申请。 建议至少提前 3 天进行。 完成所有申请流程。 无论您是否被录取,所提交材料(包括成绩单)的扫描件或书面件均不予退还。

七、申请须知

1.信息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写香港城市大学申请系统,然后进入综合评估阶段。

2、每位申请人只能报考1个院系之一。

3、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及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公布的申请条件)。 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前应主动了解申请程序和申请要求。 未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申请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核、录取或注册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上传的各类证书、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原件。 如果文件是其他语言,则必须同时上传原件和经过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请使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并上传。 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也不接受复印件。

6.请申请人在线申请并在安全的地方缴纳报名费。 因自身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在网上支付注册费前仔细考虑。 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报名,已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无论申请成功或被录取,所缴纳的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七、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

8、申请人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情况、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凡有学术不端、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取消申请资格、拒绝录取、取消录取或者取消学籍的处分。

9、我校及相关招生部门通过申请服务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申请者披露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视为已送达。 由于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0、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八、审查与综合评估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查制”。 申请材料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联合审核。 综合评价申请者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参加人员名单,并予以通报。 申请人参加综合评估。 综合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般安排在3月至4月。 内容、形式、时间等具体要求将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综合评审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供院系查验(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学术信息网)。 学位认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复印件等)。 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无论综合考核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9. 入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等综合评价,选拔港澳台地区最优秀的研究生。 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般在每年6月底或7月初发出。

实地考察

10. 入场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 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持有中国教育部学历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须经我院资格审核并参加体检新学生。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入学或学习资格。 。

十一、培训安排

该项目为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华大学MPA项目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项目,融合中国发展模式和全球战略管理相关内容。

该项目为非全日制项目,为期 2.5 年。 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学习期限不得超过5年。 以分段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每月集中4天(4个工作日或2个周末+2个工作日)。 教学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

项目教学地点分别为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专业实践部分在国内外合适的地区进行。

根据项目培养目标和项目定位,课程内容涵盖公共管理课程和工商管理课程,兼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战略与规划、全球战略趋势和外交政策等知识体系。 公共管理课程主要包括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和前沿课程三部分。 根据MP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根据EMB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设计报告。

12. 学习费用

此课程的学费为每位学生港币708,000元。 费用由香港城市大学统一收取。

学费包括讲座费、教材及讲义、学校及学院图书馆及计算机中心使用费、论文答辩费等。此费用不包括学生上课的交通费、国际旅费、食宿费等。 海外执业等杂项费用将在“其他费用”中单独收取。

13. 证书颁发

按照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还将授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EMBA

*获得的EMBA证书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毕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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