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是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干学科,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师范院校。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立本科大学。 是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大学、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
近年来,我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层次学科结构。 被评为湖北省学位、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 现有教学科研单位18个,其中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湖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省重点学科6个。 现有专任教师1298人,其中教授150人,副教授406人。 具有博士学位464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教师中,省重点联络专家56人,湖北省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人选11人项目、省跨世纪学科。 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曾宪梓教育基金获得者5人奖。
2024年,我校共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共有90多个二级学科(领域/方向)面向全国招生。 各学科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所有硕士学位课程的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我校2024年计划招生600人以上(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具体申请信息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见文末附录1)
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类别
学习方式
学术体系
硕士
全日制硕士学位
3年
硕士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
在职硕士学位
3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于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
01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招生单位要求的,按本办法规定;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有具体学历要求的,应当报考与学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学历的考试。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四、报考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报考法学(非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符合申请条件1-3的要求。
②申请前所学专业不是法学专业。
(二)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符合申请条件1-3的要求。
②申请前所学专业为法学(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三)报考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申请条件1-2的要求。
②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学历,符合我校相关学历要求,具有与大学本科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02
网上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网上报名、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如有变动,请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地址:、教育网:,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程序请点击此处及学校网上公告报名要求。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且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我校的一个专业。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基本考试成绩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平衡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并行填写多项申请。 一个调整的愿望。
(二)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罚。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普通、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奖惩情况。 处罚。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五)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计。
(六)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员——普通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生、新生,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就读于成人高等院校,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供学校审核。
(七)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报名地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不要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22:00。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网站、学校官网等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03
在线确认
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得再次报名。
1. 确认上线时间
一般为2023年10月底至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并根据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申请中心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检查。 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函》和《退役证明》。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照报名网站的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04
资格审查
1、报名中心将对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被允许参加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05
初步测试
1、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不予承认。
硕士招生预审一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商科一、商科二四个单元测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历史、体育专业硕士预审设有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专业综合基础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预审由外语和管理综合能力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组成,满分分别为100分和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I、英语II、日语、数学I、数学II、数学III、法学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综合法学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基础法学硕士(法学)、法学硕士综合(法学)、管理综合能力为国家统一科目,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大学组织。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5、初试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语
12月24日上午一班商务舱
12月24日下午商务课2
06
重新测试
1.复试时间
初定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
2.学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历要求,但不得有歧视性或其他不公平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转学的初试成绩要求来自该计划候选人的其他招生单位。
3、复审采取平衡的形式,平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4.复试前,学校应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注册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审核出现问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5.复试内容
(一)外语听说考试。
(二)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创新能力等。
(三)同等学历的考生,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须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 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同等学历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多做尝试。
(四)复试时需要学校或部门检查的其他内容。
(五)公共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期间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7、复审有否决权。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校严格规范和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学位招生考试初始总分加分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9.体检
考生被录取后,学校将组织考生体检。
07
调整
1.调整基础条件。 候选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调整:
(一)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全国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转专业应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范围。 我校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转学。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入的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商科科目(自拟科目)是否相似或相同,必须向学院复试专家咨询。 群体认可。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第一志愿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且初步考试成绩符合以下要求:转专业和转专业。 在入学地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六)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办理,否则无效。
(七)对我校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申请转学的转学考生,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不允许进行非学术选择,例如候选人提交转学申请的顺序。 等级标准作为选择的依据。 各培训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以单位、行业、地区、学校级别等限制招生范围,或者设定其他歧视性条件。
2. 调整程序
(一)所有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地址: ,教育网: ),进入转学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并确认转学意向。
(二)转考生到学院下载调整申请材料,按照上述调整原则一一审核,选出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08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也可采用“信转”或“外转”的方法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和个人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 信函提交的候选人实绩材料须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9
入场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守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重新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 – 考试招生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想法。 根据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工作必须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申请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新生应按时报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一)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向学校请假,无故连续两周不报到的;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可以毕业但入学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 (三)政治审查、体检复试不合格的。
3.被录取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须在入学前亲自提出申请。 经学校批准,可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
10
学费及奖学金制度
1. 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鄂价收费条例[2014]11号),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收取,标准是: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学费:10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6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2.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选拔办法进行选拔。
(2)国家奖学金:每名学生6000元/年。 每年分10个月发放,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尚未到校者除外)。
(三)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照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
(四)个人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加或申请各类个人奖学金,每项300元至1000元不等。
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在校研究生可申请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科研经费。
(5)“三助一助”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助(助教、管理助理、研究助理、辅导员)岗位津贴,3000-5000元/年。
(六)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政策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七)出国游学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参加孔子学院外语教师或志愿者交流活动等出国游学项目。
以上奖学金政策以学校当年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
11
别的东西
1、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拔”实现就业去向; 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定向委托培养协议》返回用人单位就业,学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在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研究生。
2.候选人的硕士学位及其单位应由候选人本人处理的问题。 如果候选人无法重新参加考试或无法入院,学校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那些犯罪的人将根据验证后的相关法规取消申请,入学或学生身份的资格。
4.候选人可以通过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招聘微网络或我们学校的研究生学校网站()()()()()()()(); 或直接联系相关部门以查询申请事项。 请参阅校园每个培训单元的联系电话号码的录取目录。
5.涉及注册,检查,转会和录取的政策要求最终将在2024年受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约束。
地址: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湖北省黄岛城11号(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部:湖北大学毕业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14-6570761
网址:
2024硕士学位入学主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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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试行)》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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