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几场阵雨哗哗地下起来,给立秋后的清晨增添了一点凉意。

上午8点,早高峰还没结束,拱北交警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有案件,交警要来协助调查。

彭警官、宝庆小杨接到指示后,先后来到派出所。看到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坐在办公室大厅的凳子上,脸色黑绿的,气氛很浓。男子中等身材,穿着宽松的白色t恤,脚上穿着酒店拖鞋。

根据,两位女性说男人在酒店对他们“招手”,但男人坚决否认。女人一气之下指着那个男人说。“他喝酒开车了!”“所以派出所通知交警来调查处理。

彭警官得知情况后,立即对男子进行酒精测试,轻轻吹,测试机红光闪亮,男子喝酒。另外,进行呼气酒精检查的结果是46毫克/100毫升,达到了酒后驾驶标准。

冯警官问男子是否喝酒开车,男子稍有迟疑后点头。

据悉,男主前一天晚上10点多在探州和朋友们吃饭聊天,喝啤酒。凌晨4点,他载着这两个女人从郴州出发,沿着明州路、恒昌路开车,到达了侨光路某大厦公寓酒店。

彭警官立即进行了沿线CCTV比较,结果发现9日凌晨4时,一辆紫色本田思域车沿明智路北面向南行驶,并驾驶周某。

看了视频后,周某告诉交警,当时是他开的车。彭警官带朱去侨广路某大厦停车场找广东BE31号小车,从车上拿出驾照和驾照。周某因酒后驾车被罚款2000韩元,驾照被处罚6个月,得了12分。

酒后驾车年,小编磨破了嘴皮子,怎么说也不为过。君子要慎重,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资料来源:珠海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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