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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写的话,这个故事是真的!但是出了很多版本!有我以前的网页,大家可以去看看!话不多,看故事吧!

一辆沙漠专用卡车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被发现时,被沙子覆盖了一半以上,暴露在外面的只有驾驶室。车窗玻璃碎了,驾驶室里有零星的白骨头和衣服的碎片,垫子上的血迹已经变黑。没有子弹的半自动步枪,散布在垫子和垫子上的子弹壳(共100支,不多也不少)。一本名为《尼采文选》的小册子。微型盒式录音机。石油勘探队的汽车运输组确认这辆卡车是一个月前掉队的2567号卡车。开这辆卡车的是31岁的班长、退伍军人归田。身体健壮,技术熟练,机智勇敢,思维能力强,性格开朗,喜欢读书。但是他和这辆车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不知道那个细节。后来,偶尔打开他留下的录音机听,就是自己的声音。这是事件过程中达达的自述。他12个小时后才开始录音,虽然断断续续地录音,但在录音中完全可以听到事件的经过。他要录下自己的话,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不祥的预感。相反,他得意地录音,记录了当时他看到、听到和想到的情景,事情过去后,让队里的同事们听到了稀奇的事情。

朋友!我在驾驶室里已经困了12个小时了!

真令人兴奋!驾驶记录超过30万公里的司机多次往返西藏和青藏高速公路,可以说是登上世界屋脊的人。在地形经常变化的沙漠中,数十次横过塔克拉玛干的腹部!受过严格训练的退伍军人、31岁的正装男子汉、石油勘探队汽车运输队的班长手里握着一把半自动步枪和100发子弹。没有战争,居然被困在驾驶室里!多么可笑啊!多么不可理喻!又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包围我的只不过是24只蹲着虎视眈眈的饿狼。他们伸出一滴血的舌头,以我为中心排成非常规范的半圆形。我得承认他们真的很懂几何原理。我希望你们都可以说:“走吧!”的项目。朋友!你一开车走,不是万事大吉吗?你开着法国制造的30吨沙漠专车!每个轮胎宽一米。你可以把他们都杀了!唉!但问题是我的车不能再开了。你还可以说:打!打吧!不是有半自动步枪吗!还有100发子弹,为什么不打!问题的环节被“打”字弄坏了!说起来真的很折磨人,令人沮丧,令人痛苦!为此,我几乎从方向盘上摔断了头。大家都知道,昨天上午和车队一起从库尔勒出发时,云层、阳光和沙漠反射的阳光把我们夹在中间,车队就像蚂蚁们在烤箱里前进一样。(David Assell,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连续剧),LEMART内的汽车只装了40桶汽油,这条路不能超过100多次,完全可以使用“轻车熟路”这个成语。不,油路堵了,不得不停车修理!你们的车,一辆从我车旁边经过,差不多要问:朋友!需要帮忙吗?我回答说:没问题,小问题,老问题。你们对我的技术当然无话可说。吹一声口哨就是“再见”。果然只要改就行,好就去。但是当我启动发动机的时候,队里最后一辆车已经不见影子了。看不到就看不到吧,打一会儿电话也没关系。所以我打开了音响。我喜欢的录音带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我走路的时候总是反复听。我们这些经常在沙漠中行走的人知道沙漠中的道路实际上并不存在,每一阵风都可以重新堆积一千个沙丘,同时铲平一千个沙丘。我只能凭感觉在沙漠里开车。事实证明,虽然没有音乐家那么敏感,但我的感觉比较准确。遗憾的是,无数次的成功逐渐削弱了我的感官敏感度。这次发生了误差。我脑子里的磁性反射似乎只偏离了一毫米,走起来好像越来越偏离了。另一个成语:的差别是失去千里。速度越快,偏差越大。一位汽车司机两小时后才发现误入歧途,不禁有些惊慌。我当然知道:在沙漠中迷路最可靠的方法是原路返回。千万不要自以为聪明。自己找路径的原因是后面的车辙还没有消失,还有迹可循。所以我倒车,刚走了5公里,发动机突然熄火了。没油了!没油了!你怕什么,我的车厢里装了40桶柴油!我拿着小桶准备打开车门加油的时候,突然看到一群饿狼像旋风一样“呼呼”地跑过来。所有狼的尾巴都像晃动的灰旗,我立刻关上车门。饿狼蜂拥而来,引擎盖上12345.六只,四只叶子板,前面和侧窗上贴着狼爪和沾满血迹的舌头。我忍不住笑了,呵呵!你们的胆子不小!我立刻意识到:我的枪法又有用了!记得服役一年后进行实弹射击时,如果打8环而不是10环,就要难受几天。好像犯了个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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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大沙漠里跑来跑去,连一只鸟也难得看见,即使是看见了舍得打吗?!不用问,咱们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一样:不!我记得,前不久,咱们的车队向2568钻井进发的途中,一眼看到三个奇迹:一是一小片潮湿的沙地,二是湿地边矗立着三根枯瘦的苇草,三是一只金背绿腹的小翠鸟。全队都停了车,走出驾驶室,围着那块湿地,就象在沙漠上忽然看到一位美女似的,个个眼睛里含着自作多情的微笑很久都不原离开,那小鸟并不害怕我们,朝我们着叫着好一会儿才飞起来,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又落在那块湿地上。看来,这是塔克拉玛干很少见的湿地了,所!它舍不得离开。一直到我们继续浩浩荡荡前进的时候,它还在那块湿地上。本来塔克拉玛干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死亡之海,只要看见一个生物都会油然在心里生出一股亲情来,怎么也不会想到枪呀!我说的生物当然也包括狼。我们之所以带枪,是为了防备人的,咱们防备的是那些潜入塔克拉玛干的逃犯。听说逃犯们就象饿狼一样,不仅会抢劫还会杀人。他们杀人已经不是泄愤和报复了,他们是因为饥渴,杀人吃肉、喝血。现在,来的不是象饿狼似的逃犯,而是象逃犯似的饿狼!不管逃犯也好,饿狼也好,都和我无冤无仇。眼前的场景,使我想起咱们围着湿地欣赏那只小鸟和三根苇草的动人情景。我打心眼儿里不愿把它们消灭,道理很简单,塔克拉玛干的生物不仅太少,而且活得都很艰难!我十分冷静地环顾着狼群,如果说它们很瘦,这不足以说明它们现在的实际,用“皮包骨”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比较恰当。其中有一只老狼的牙齿只剩了一半,很可能是饿急了啃石头的结果,它也许已经把那些断牙和嚼碎的石粉一起吞进了腹内。我隔着玻璃温柔地抚摸着他们,(狼嚎声)它们却呲牙发出极难听的嚎叫,用它们的爪牙去啃玻璃和钢板。如果不是玻璃太光滑。它们完全可以把玻璃碴儿嚼烂再咽下去。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不怕你们,我手里握着枪。我知道你们急切的目的是吃掉我,但我仍然很理解你们,你们太饥渴了!我想,如果你们都吃得脑满肠肥,你们即使不那么彬彬有礼,也绝不至于这样穷凶极恶、咬牙切齿吧!甚至我很同情,乃至很怜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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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正面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驾驶室顶上的时候,我才看见太阳将要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亲吻一座沙丘了。傍晚的沙原上是非常之美的!风完全停歇了下来,风真是大手笔,风在沙原上篆刻出的层层金色波浪、象音乐的旋律那样流畅,气势恢宏,而且变化无穷。由于沙坡受光面的不同,颜色的深浅和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了十几个层次。每一条线条都很柔和而优美。往往会让人忘掉风暴、沙崩、昼热、夜寒、干旱、荒凉,以及它总体和终极的残忍。太阳突然向下猛地滑落了一下。使我大吃一惊。很快天就要黑了,天黑以后肯定要起大风,一起风,我身后车轮的齿痕就会被风粗暴地抹平。对不起了,我不得不采取我不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给我让路了!我慢慢地把车窗摇开一个窄缝,我把枪管从那条窄缝里伸出去。枪筒正抵着一只老狼的喉管,我没有马上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这是什么,认识枪的威力,然后它们就害怕了,就和平地撤退了。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看错了对象,它们不是人。即使是人,饥渴到象它们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什么了!枪的性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等等全无意义!?人一定也象这只老狼一样把枪管含在口里,用舌头舔,用牙齿啃,恨不能把它当成食物吞进去。我只好把咬住枪口的那只老狼拨开,朝空处开了一枪!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上空显得非常响,果然,狼群全都逃离了我的汽车。开始是惊吓莫名,分散狂奔。很快,狼群又集聚在一起了。它们的集结地在离汽车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沙丘背后,我只能看见几双狼耳朵和几根狼尾巴尖儿。啊!我长吁了一口气。看来极端的手段在极端尖锐而又无法缓和的对立下,是非常必要的!当我再一次提起桶开门要加油的时候,突然听见狼群奔驰的声音。一眨眼的功夫,狼群已经扑到我的眼前,我急忙重又跳上车,很重地关上了车门。……我再开一枪。狼群再一次争先恐后地退到沙丘背后,我再一次想趁此机会开门走出驾驶室去取油。在我刚刚推开门的那一瞬间,一只灰色的老公狼的头突然抬了起来,立即,所有的狼都从沙丘背后一跃而出。我猜那头露了一下头的老公狼是它们的王。我连忙拉上门,就在这一推一拉之后,我的额头上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这时,我开始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三点:一、我的自由权已经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二、我面前的一群动物绝对是我的死敌。而且它们不亚于有组织、有指挥的军队。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多么奇妙啊!看!每一只狼都衔着自己的尾同时原地旋转了几圈、再各就各位,前腿直立。把尾巴压在屁股底下蹲在沙地上,把头转向我。就纹丝不动了,非常自然地列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它们的眼睛在暮色中,都象两只惨绿的小灯泡。我知道现在必须做什么了。我摇下车窗,把枪伸出去。我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个个都象弦上的箭。隐身在沙丘背后的狼到底还有多少呢?只听见不断有极锐利的嚎叫从沙丘背后传出来。对不起!尼采说过:“你最大的危险在哪里?——怜悯。“我的枪管也以半圆形从右向左转动,插着花射击,打死一个留一个,一口气打死了十二个。太阳就在这个时候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下就突然坠落了,最后一线光明也被越来越大的风沙吹灭。我隐隐约约看见它们中没有一个逃跑,也没有一声惊叫,甚至连队形都没有乱。我立刻认识到,对它们不得不刮目相待了!它们绝不是乌合之众。在天黑得能见度等于零的时候,我只好象哲学家那样,进人思考了。……我想:世上的人越来越多,狼们被迫只能在塔克拉玛干求生。塔克拉玛干既是它们的城寨,又是它们的死地。没有天敌,但也没有食物。最难求生的死地,迫使它们成了“狼妖”

……我很清楚,入夜以后,它们在暗处,我在明处,只要我一动,它们就会一拥而上。因为它们的眼睛无论日夜都可以看清这个世界,人则必须借助于光。现在可以借助的光只有狼们的眼睛,那一对对绿荧荧的寒光,成半圆形均匀地排列在我的眼前,哪一只狼闭一闭眼睛我都能看得见。但我不能开枪,因为我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一百发子弹已经用了十四发,还有八十六发。我从那些点点绿色的微光看得出,由于十二只狼被我打死而空缺的位置,已经全部补充得整整齐齐,二十四双眼睛。它们怎么会补充得这么快呢?象一只训练有素的军队,那些死尸呢?它们将如何处置?简真是个谜,我有一个手电筒,电池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还没有眼前狼眼睛的光亮强。为什么事先没有带些备用电他呢?……如果事先想到会遇见狼群,会遇见如此精明干练和亳无畏惧的对手,事先要准备的当然还不仅是备用电。人常常陷人困境的最普遍原因,就是不能未雨绸缪。临渴掘井又没有工具,我目前还不只是没有工具……

说到渴,我真的渴了。身边只有一只水壶、大约只剩了半公升水了。我给我自己做了规定,一次只能喝半口,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解围。最惨的是:我的工具箱里只有半包压缩饼干,一共才剩下二十片,我计划一天一片。车队出发的时候是带了干粮的,全都装在4603号车上,那辆车本来走在我的前面、谁也没想到哪辆车会掉队。特别是没想到我会掉队。目前至少还没有办法走出驾驶室,不能走出驾驶室就加不了油,不加油就发动不了引擎不能发动引擎,不仅不能动,也不敢开车灯。要是能开车灯就好了,狼怕烈火和强光。但我绝对不能轻易开灯,车灯只能射出两道光柱。狼阵是半圆形,两侧的狼受不到威胁,而且它们可以看到我的动作。再说。如果把蓄电池里的电耗干了,即使能加上油也没法发动。我仔仔细细地想了一想,才作出最后的决定:养精蓄锐,在阳光下和它们较量。我喝了半口水,吃了一片压缩饼干,裹着棉大衣歪倒在座垫上,找了个舒舒服服的姿势,闭上眼晴睡了。

……早晨醒来,朦胧中看见阳光已经离开地面有一竿多高了。我发现自己正卷卧在驾驶室里,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做了一个恶梦,被狼包围是恶梦中发生的事。对!是恶梦生活里当然没有那样的怪事!我怎么会被狼围困住呢?好了,这一下就好了,不必为了和狼群战斗,煞有介事地去绞尽脑汁了。真可笑!我会做这样荒唐的梦!想到这儿。不由自主地笑了。接着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大叫了一声:“啊——嗬!”然后,就坐了起来。向前定睛一看,啊!是梦没有醒?还是压根儿就不是梦!迎面的半圆阵已经不是拉开距离的十二只狼了,也不是二十四只,而是一只挨一只,用同一个姿势,伏身在沙上。目光全都对着圆心——我。不瞒你们说,已经松弛了下来再度紧张,就不是那么好受了,我有点失望。也好!我可以挨着个儿点发!…..(一阵很均匀的枪声、哒哒哒哒哒哒……”)我这一排子弹射出去以后,可以说枪枪命中。数了数,十六只狼被击毙。这回它们真的是乱了一阵儿,活着的把死去的立即拖在它们的半圆弧的中间,堆积起来。接着,从沙丘背后重又跃出十七只狼来,十六只狼迅速填补了死去伙伴的位置。那只曾经露过一下头的老公狼从沙丘背后公然走了出来。它的毛片儿已经滚成了毡,但它的仪态威严,象一位老公爵似的,摇摇晃晃地走向那堆死狼。它最后的一步是出人意料的虎跳,只一跳,它的嘴就咬住了一头死狼正在流血的喉管,这么远,我都能听见它咕咕的吸血声。最让我惊奇的是,其余的狼都没敢向那堆死狼哪怕瞄上一眼。而仍然死死地盯着我。说明我原来的猜测是对的,它就是很王!狼王吸血的速度很快,动作特别狠!呜呜叫着吸了每一只死 狼。这时,我才想到为什么不打死它呢?擒贼擒王呀! 击毙了狼王,这群狼也许就散了,至少会乱。怎么?它好象知道我的心思似的,立即把头往下一伏。瞄了我一眼,后腿一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弧线、落在沙丘背后去了。它的这一动作就象是一声号令,所有活着的狼都扑向那堆死狼。立即就是一阵混乱的撕咬,我真的懂得了什么叫做饿狼扑食。断肢在争抢中飞舞,个个张着大嘴,大声吞噎着肉块,用前爪按着死尸。拖出内脏,嗷嗷叫着,相互呲着牙,狼的盛宴就象风卷残云一般,使我大开眼界。当我还在惊愕的时候,它们已经在舔着自己的前爪了。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毛球和浸透了沙地的血迹。我得想想了……我开枪的结果是什么呢?不就是在喂饱它们吗?同时越来越重的血腥气也在吸引越来越多的饿狼。我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果然,它们的半圆阵又完整无缺地补齐了。我又陷人了沉思,这会儿真可以称为沉思、沉重的思索。饿狼完全可以自相残杀,活杀一批同类,救活一批同类。但它们没有这样做,它们只吞噬攻击异类而死去的同类。好象活着的狼是同类,死去的狼就不是同类了。看来这大概就是狼道主义了!至少在这一点上,狼比人更敢于面对真实,也更“仁慈”。因为人吃人的时候,从来都是直截了当的“活杀”而且目的大不相同,

人吃活人,是为了更有精力对付同类;狼吃死狼,是为了更有精力对付异类。

……(笑声)你们看啊!真可笑!太可笑了!这些狼在硝烟弥漫的阵地上,竟会干起那事儿来了!看来狼也有“饱暖思淫欲"的问题,吃饱了同类的肉,喝足了同类的血,一对对公狼和母狼交起尾来而且十分卖力,十分投入,同时又不忘敌情,它们在交合的同时,并没放松对我的监视。哥们儿!现在开枪射击不是一枪可以摆倒俩吗?不!我还没那么缺德!我把枪收了回来,数了数子弹,还有七十发。七十发。可以消灭七十只狼。不!现在的算术不能这么演算了,因为打死了七十只狼以后,七十具尸体至少可以喂饱五倍以上的饿狼,还可能吸引十倍的饿狼来参加围攻我的战斗……我想到这,真的有点不寒而栗,我能想象得出,面前黑压压的狼群一重重地包围着我的严峻景象。我必须重新制定我的战略战术,既不能坐以待毙,又不能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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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狼群静静地对峙了三天,我每天只喝半口水,吃一片压缩饼干。我的目的是想要打死狼王,打死了狼干也许就可以万解它们的阵线。我是想让狼王肚子里的食物完全消耗完了以后,再打死一只狼,诱使它再次出现,开枪打死它。三天以后,我面前的狼,都又开始饥肠辘辘了。正因为它们三天前刚刚吃饱过一次,更觉得饿得难受。第四天清晨,它们个个举首向天,惨叫连声。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朝着那只叫得最难听的母狼开了一枪。(枪声)击中了!它踢腾了几下就伸腿了。果然,狼王在沙丘背后走上来,它刚一露头(枪声)我就开枪了!糟糕!不见了!这个貌似迟钝的精灵鬼!是被我击中了?还是它自己缩了回去呢?我听见沙丘背后发出一声狼吼。它八成儿还活着!我竟会失了手!不仅不是十环,就根本没挨上边儿!三天的精心预谋,三天的耐心等待,一声枪响,就全都告吹了!我看着眼前那些狼凶狠、野蛮、混乱地争抢着那只死狼,而不是那只狼王独自文雅地吮吸着死狼的创口,懊悔得我想打我自己的耳光。它妈的!大不了我再等你三天?不!五天!五天以后,等狼王走出来,在它正在吸血的时候再开枪。

……为了保持热量,我很少动,也不想说什么。我远比那些狼要饥饿得多,它们差不多都饱餐过一顿同类的血肉。我只是一天半口水、一片压缩饼干。我在看它们撕咬生肉的时候,也曾想到,如果我自己在它们中间;我会不会也去争抢、撕咬那只死狼?会!我立即回答了自己。不仅会,而且我相信狼的生肉一定很香。我也能一口气吃掉整整两条后腿,连同筋腱和骨头,统统吃掉。我突然问自己:如果是人肉呢?不知道,现在,我还不知道,因为我每天还有半口水、一片压缩饼干,所以我不知道真的有了人肉。敢不敢吃……如果连半口水、一片压缩饼干都没有了,我敢不敢生吃人肉呢?我的回答还是那句话:现在,我还不知道。

….在危机四伏、饥寒交迫的五天里,我把偶然留在工具箱里的那本叫做《尼采文选》的小册子差不多都翻烂了。在我小时候,尼采被列为最厉害的哲学家之列。那时,在中国,很少有人读过尼采的哲学,因为尼采的著作只在三十年代出版过半文半白的译本。有个同学告诉我、尼采在生命最后的十年是个疯子,疯子的哲学能指导正常人么?正因为如此,我在乌鲁木齐的书摊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才不问价钱就买来了。我看过一遍,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上帝死了!在西方,这结论是非常大胆的。在中国尤其是在今日中国,太希松平常了。曾几何时,中国人见神就磕头,现在什么神都不认,只认钱。这次的反复阅读感受完全不同。甚至他能预见到我现在的处境。“空气稀薄而纯洁,危险布满周围,精神中充满了快乐的邪恶:所有这些都共存发展。”我看到这儿,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我的精神里的确充满了快乐的邪恶!我的精神中,经常有一种想接近狼并生活其中的感觉,甚至有一种我也是狼的快感。又如:“因为我是勇敢的,我愿魔鬼与我共存。勇敢驱逐了幽灵,也为自己创造了魔鬼——勇敢需要欢笑。”这既描写了我的现状,又在给我以启示。特别是他在《快乐的知识》中的一些段落,让我欣喜若狂。如:“什么造就英雄气概?——同时面对一个人最大的痛苦与最大的希望。我不是正面对着我的最大的痛苦与最大的希望么?“你的良心怎么说?——你应该成为你现在这个样子。”“获得自由的象征是什么?——不再为自己而羞愧。”尼采甚至给了我终极的光明。奇怪的是他并未经历过如我今日的幸运,他怎么会有如我一般的感受?而且比我清晰。这疯子!使我的漫长的五天,变为快速闪过眼前的一串惊叹号!

现在是第六天的清晨,也就是我被围第十天的清晨。我默默地对自己说:在太阳的第一道光线穿过最低的沙谷,反射到车窗玻璃上的时候,我就向半圆弧的正中那只狼射击。然后把枪口瞄准那只死狼,等待着吸血的狼王的再次出现。我拼命搓着我的两只冻僵了的手,夜间沙漠中的气温曾经降到过零度以下,我每一个黑夜都荣任“团长”而缩成一团。我把手搓得发热,每一个手指都伸缩自如了。慢慢把车窗打开一条缝,伸出枪管。按计划瞄准最中间那只母狼,我记得它在接受公狼的时候,撅起屁股,把下颚服服贴贴地平放在沙上。如果不是同时要对我执行警戒任务,它一定会闭着眼睛享受那公狼的冲刺。但我记得它情不自禁地哼过一声,只一声就忍住了。其实我最怜悯的是它,我所以要打死它,纯粹是出于战术的考虑,它的位置在正中间。

……第一线阳光来得那样快!一下就喷射到车窗上,象一股细细的急流,在玻璃上溅击出千万道彩虹。(枪声)我猝然抠动板机以后,那母狼只呻吟了一声就倒下了。我打中的正是我瞄准的目标,——它的颈动脉。鲜血应声涌流。紧接着,狼王一跃而出,眼睛朝着我充满了仇恨的凶光,一下就把吻堵住了那条鲜血涌流的小溪。现在正是它最享受的那一瞬,目光已经不自主地模糊了。老家伙!(枪声)好!我成功了!那狼王甚至连一声呻吟也没有就完全气绝身亡了。原来在死亡的面前,狼王和狼一样软弱。最让我吃惊的是,它在倒下以后就不再是王,也不是狼了!甚至也象任何一具狼尸一样,成为狼群的食物。沙丘前和沙丘后的狼全部拥了出来,既是一场豪华的盛宴,又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格斗。我怀疑狼王的臣民们在报复、在发泄、在趁机伤害同伙。真是血肉横飞,灰沙弥天。甲把乙拉出来,甲挤进去。丙又把丁拉出来,丙挤进去。吼声震耳欲聋,乱成一团。事不宜迟,此时不动作,何时动作?!我的唯一生路就是往车里加油!加油!快快加油!……

乖乖!好险啊!我刚刚双脚落地,整整一天没有沾过地气了!这帮恶棍已经吃光了它们的王!“呼”地一声向我扑来。它们已经不列阵了,又象第一次包围我的时候一样,兵临城下!不!何止是城下!而是车下!不!何止是车下已经都爬到了车上。(狼吼声)我万万没有想到,没了王,它们怎么会还有战斗的目标和斗志?看来,它们共同爱戴的有形的王死了,被吃光了,它们一定还有一个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我想起尼采曾经提出过的一个问题:“在其他一切事物中你爱什么?——希望。”狼们目前在其他一切事物中所爱的正是生存的希朗–这就是它们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狼吼声)另一个没想到的问题,是没有王的斗士虽然没有阵法,没有耐心,没有策略,却更加无所畏惧了。对于我来说,就是更加凶狠,更加狂暴,更加急切地要吃掉我。它们不仅封住了我的门,甚至也封住了我的眼睛、嘴巴和耳朵,因为它们用身体挡住了我的光线,它们用吼叫声使我听不见世上任何别的声音,也发不出自己的声音。(狼的吼叫声压倒一切)同时它们迫近的狰狞使我和它们渐渐在靠近,我必须承认,我受了它们的感染,失掉了耐性,放弃了计谋,以及摒弃了对它们的理解。我一口气吃完剩下的十块压缩饼干,喝完剩下的水。突然象它们那样狂暴起来,端枪的手都在发抖。好在不需要瞄准,只要把枪伸出窗缝开枪就是了,一枪就是一个。(枪声,狼吼声,枪声,狼吼声,枪声……)我疯了!就象尼采生命最后的十年那样,我能感觉到我的血已经涌满了脑袋。一只一只狼爬上我的车窗一只一只中弹倒毙。有公狼。有母狼,有小狼,有老狼……只要你上来,我就开枪!我的车窗上玻璃上都被鲜血染黑了。它们真的做到了前赴后继,一只狼倒下去,立即被它们自己的同伴分吃掉,另一只狼再趴上来,我为什么分不到一点肉和一滴血呢?因为我身边没有同类。——多么残酷的存在啊!它们死的是那样勇敢!吃喝的又是那么热闹!争抢得是那么泼辣!我不停地击中狼、狼不断地死。可它们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最饿的狼最勇敢,因为它最有理想。别笑,哥们儿!其实,理想就是欲望的通俗的说法。不管这些前赴后继的狼有没有自觉认识,它们的的确确是为了共同欲望去慷慨赴死的,它们就是在为崇高的理想而英勇牺牲!这有什么可笑?一点都不可笑!事实如此…

…..当我突然发现子弹告罄的时候,(大笑声和狼吼声)我反而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现在我们平等了!只有靠自己的爪子和牙齿。我仍然把玻璃窗露了一个缝,现在不是我把枪管伸出去,因为枪已经没有用了;而是等狼把爪子伸进来。这太容易了!很快就有一只狼爪伸了进来,我立即摇紧车窗,把那只狼爪紧紧地夹住,双手抓住它,再用嘴咬住,用牙撕开狼腿上的皮毛,拼命地允吸着狼血。好极了!什么怪味都没有,甚至还有一点甜丝丝的。我不是也能做狼了吗?我就是狼!呜——!(他在学狼吼的声音)只有一种滋润的感觉,一种急切的渴望。唯一的遗憾是狼腿上的血流量太小了!我用牙一再地撕咬。猛力地吮吸着。在血流不畅的时候,我啃着狼腿上的肉和筋,可惜太瘦了!让人不耐烦!恶狼的瘦腿,能撕下多少东西来呢?真不过瘾!我恨不能把它的头拉进来,咬断它的喉咙,大口大口地从它的动脉中吸它的血,喝它的脑浆。我的贪心使得我稍一大意,它把腿缩了回去。少量的血让我更加饥渴。更加大胆。我干脆把车窗开大些。没等我做好准备,一只狼头就伸进来了,向我张着血盆大口。我双手上摇着玻璃、糟糕!它一摆头就要往回缩。但它并没有完全缩回去。它的鼻子和上颚被车窗夹住。我以为这是好事,谁知道却方便了它,它用上半部的牙卤往下一扳,玻璃碎了,就象一块透明的冰糖。它不顾嘴角流血,连连咬了几口,车窗玻璃就关不住了。也就是说,我的城堡已经被敌人攻破。我被暴露在狼的爪牙之下。(很强的狼吼声)

……我更加泰然自若了,空气真新鲜!我又想起了尼采,他说:“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是一座桥而非终点;人之所以可爱,是因为他既是一种穿越,也是一种坠落。"啊!它的头…..前爪都伸进来了!……你……你也太没礼貌了!

…..走开。(他的声音,很弱)“哀哉!时间溜向何方?我不是沉进深井了吗?世界在睡梦中–”妈的!又是尼采……啊!(这是人的一声奋力的高喊,接着就是狼的几乎震破麦克风的大吼,之后是喘粗气、吸血和大嚼颅骨的声音…..很久很久,录音带才在不断的飞沙走石声中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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