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持续在线发酵的“女研究生在西安某汽车4S店买了66万辆奔驰汽车,4S店发动机还不到,漏油,半个月来没有与4S店进行过三次交涉”事件,再次让我感受到依法治国的任重道远。

律动篇小编整理了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三袋售后,在满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方面的以下注意事项。请保管好!

1,如何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消费者和经营者引起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上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销售的产品不对产品性能负责的主体和方法。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负责维修、更换、退货。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卖方要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必须具备的使用性能,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产品或包装上规定的产品标准。

(3)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所示的质量情况。

卖方依照前款规定负责维修、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向卖方提供产品的其他卖方(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责任,卖方有权向生产者、供应商赔偿。

卖方未按照第1款的规定进行维修、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合同有不同的约定,合同当事人按合同执行。

第三,消费者因产品缺陷,以人身、财产制造了损害赔偿要求对象

如果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其他财产损失,受害者可以要求产品生产者赔偿,也可以要求产品销售者赔偿。产品的生产者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收回。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赔偿产品的销售者。

如果卖方的错误导致产品出现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卖方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缺陷产品的供应商,卖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经营者的“三包”法律义务

对于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维修、交换、退款的商品,经营者应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如果在保修期内两次维修不能正常工作,操作员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对于包销、包销、包销商品,如果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应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根据法律,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负责退货。

5.经营者除形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外要负责

经营者不得以形式合同、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不得减轻或免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包括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点党告示等前款所列内容在内的内容无效。

六、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行为限制

因产品缺陷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造成损害的缺陷商品,原消费者在满10年后可能会丧失。(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只有尚未超过规定的安全使用期限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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