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资料照片

这几天震撼互联网的重庆“保时捷女”,在自己等不及“隐身”的时候,商家推出自己的漫画形象做广告——,恐怕真的想不到“怕人出名”。

时间视频显示,最近一家重庆美容院推出了使用保时捷女司机漫画形象的“雷人”广告牌。广告语也很了解保时捷女过去的“风格”。美勤达人挑战——我儿子豁达,不敢来贬低。(“排除我的孩子”是重庆方言,为了不小心骗你当儿子,我不骗你。)据了解,争议后广告牌撤了。

打这个广告牌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但这家美容院忽视了保时捷女性是法治教育的反面教材的事实,关注了那个女人是热门话题人物。为了提高知名度、话题度,违反公序良俗,违反社会风气进行广告宣传,实在不可取。

更重要的是,这一行为有侵权嫌疑。漫画漫画也可以作为再现自然人肖像的艺术手段。这个广告牌没有揭示漫画形象的原型,但通过这个漫画形象的着装、容貌和动作特征,这个漫画形象的整体认识明确指向了公众印象中保时捷女性的个人画像。美容院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该女性形象制作成卡通广告牌,用于宣传营利,根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美容院行为已涉嫌侵犯该女性的肖像权,可以主张美容院应对侵权负责。

另一方面,如果广告牌上的宣传文章与保时捷妇女有关联,并因对该女子进行虚假恶意评价而损害了该女子的人格和名誉,根据《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美容院行为涉嫌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

虽然网络上那个女人的黑料不断剥落,性格粗暴的事实得到亲戚朋友的确认,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人格破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的人格权失去了法律保护。

在道德层面上,人们当然有判断力。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女性享有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仍然不容许他人恶意侵犯。商家这样“蹭热度”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真的很混乱。

现在社会虽然注意力资源有限,但处于信息过剩的状态,自然吸引了人们对热点和不正常事物的关注,因此“热点式营销”成为商家惯用的手法。广告、文案、宣传照等都不缺少“热点”的影子。

以营销方式,“蹭热点”、“做热点”无可厚非,但如果没有选择地蹭热点,不管分数如何,都会做热点,但也会点燃上身。被直播前景封锁的赵碧罗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吗?擅自使用他人形象、恶意攻击竞争对手、蹭社会灾难热点等营销手段也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营销要无国界,“热点式营销”要遵守法律规范,突破底线的恶意营销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被观众抛弃。

韩晓(律师)

编辑孟燕校对李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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