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监控。
4月19日,广东茂名,城市中心,一个宽阔的路口。
一位老人骑着摩托车驶向路边的停车位。
可能是因为有一定的坡度,老人一时没能掌控住车身。
就这样连人带车,一头扎向了一旁的蓝色宝马。
保安看到后连忙上前将人扶起,老人站起身,看起来并无大碍。
这本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意外。
宝马车主不追究因老人的过失造成的车损,已经非常有修养了。
没想到老人的家属倒打一耙,以老人摔伤为由,向车主陈女士索要医药费。
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讹人吗?
车子端端正正地停在车位上,是他自己撞了上来。
之后,陈女士的车被拖走,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她还听到这样的“论调”:
“他年纪大了,你就奈何不了他。”
“你一个开宝马的,和一个老人计较什么?”
对此,陈女士感到很委屈,买车的钱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
先不说自己是不是有钱人,就算是,凭什么要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而且,他们就可以胡搅蛮缠,要钱给钱吗?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确实挺闹心的。
如果是你,遇到类似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在帮陈女士出谋划策之前,我想和大家一起聊聊这起案件中的3个“歪理”。
第一,我弱我有理。
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里,对弱者总是温情脉脉。
尊老爱幼、死者为大……成了很多人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
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无赖”的挡箭牌和护身符。
还记得“杭州樊胜美”事件吗?
一个23岁的姑娘,在杭州努力打拼。
好不容易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全家老少都爬在她身上当吸血虫。
一次意外,她被潮水卷走,不幸去世。
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想给女孩家人一笔2万元的抚慰金。
女孩的家人直接开口加价,要求给6万。
公司老板是一个厚道人,毕竟死者为大,他同意了。
没想到3天后,女孩父母突然反悔,竟向公司索赔35万。
并且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
“我还有一个儿子,我要为他买房付首付。”
来源:《杭州和事佬》
直到这一刻,大家才看清这对父母的真面目。
电视节目组出面调解,女孩的家人依然不依不饶。
节目中我们没有看到最终的结果,但是显然,这对父母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如果你认可“谁弱谁有理”,也就意味着你的善意成了无赖的制造机。
第二,你富你活该。
一个经典案例。
一个小伙儿,一边玩手机,一边驾驶着电动三轮车。
黄女士开着车子恰巧行至路口。
看到三轮车迎面而来,没有任何减速,连忙按喇叭。
但是小伙儿玩得太入神,压根没有在意。
结果可想而知,撞了个正着。
黄女士的宝马左前车灯外壳破碎,修好要花13000多元。
鉴于小伙儿只有15岁,他哥哥小王也只是一名收入微薄的快递员。
黄女士将赔偿一减再减。
最后双方在警察面前达成协议:赔偿黄女士4000元。
可即便如此,小王兄弟俩也没能允诺。
并且理直气壮地对黄女士说:“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我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如果穷可以理所当然地成为道德绑架的武器,那么一个人努力变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第三,遇事不决和稀泥。
汽车被剐蹭本是一件小事,陈女士却不得不向媒体喊冤。
对方的胡搅蛮缠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和稀泥的调解方式。
《人民日报》曾经点名批评过一起“偷瓜”小案。
河南鹤壁,瓜农庞大哥承包了百亩瓜田。
好不容易有了收成,不料经常有人过来顺手牵羊。
有的村民偷得不过瘾,直接开着三轮车来装。
一次,庞大哥巡视瓜田,逮住一个偷瓜的妇女。
双方拉扯中,庞大哥不小心将其拽倒,女人的膝盖擦破了点皮。
没想到,对方恶人先告状,竟然报警了。
最后,庞大哥丢了瓜不算,还得倒赔女人300元医药费。
得知消息,庞大哥的合伙人委屈得泣不成声。
辛辛苦苦种的瓜,被偷的比卖的还多。
不仅没得到一个说法,还得给小偷钱。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庞大哥也欲哭无泪。
后来看到有人来偷瓜,他是撵也不敢撵,拦也不敢拦,甚至都不敢大声叫,怕吓到对方。
好人吃了亏,坏人得不到惩罚。
长此以往,在这样的世界里,良善之辈注定头破血流。
那么,如何应付这样的“弱者”?
我有两点建议。
第一,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曾看过一个“交警在医院怒斥电动车肇事者”的视频。
一辆载人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电动车上的两人被撞飞。
万幸的是,伤势并不严重。
被送往医院后,交警赶来确定事故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这个认定结果,电动车主方难以接受,和交警展开了激烈交锋。
电动车主问:“那出租车呢?”
交警肯定地说道:“出租车是没责任的,正常绿灯行驶。”
电动车主情绪有些激动:“那出租车毕竟撞到了人呀,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吗?”
交警答道:“撞到人了人家为什么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驶,你们是闯红灯!”
电动车主很不服气,试图狡辩说出租车车速过快,撞人后也不报警什么的。
交警一句话噎得他们哑口无言:“他怎么没报警?我不是到现场了吗?出租车一没超速二没闯红灯,你说他违规的法律依据呢?”
听完这段对话,网友大呼解气。
在法律面前,无所谓强者弱者。
我们要追究的是谁对谁错,而不是谁强谁弱。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
世道变好,就是从每一个人的错误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开始。
第二,向往光明,就别做省油的灯。
一个老人在电梯里抽烟,你会劝阻吗?
我想很多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有人偏要“多管闲事”。
河南郑州。
骨科医生杨帆刚进小区电梯,就发现一位老人在吞云吐雾。
杨帆被呛得一阵咳嗽,就好心劝诫老人:
“大爷,吸烟原本就对身体不好,更何况还是在电梯里……楼里还有孕妇和孩子。”
没想到老人不仅不听,还反唇相讥。
两人从电梯一直争执到物业办公室。
经过物业工作人员的劝解,杨帆离去。
可是待在物业办公室的老人依然在数落杨帆。
最后情绪激动,晕倒在地。
救护车赶来将老人送往医院,因心脏病,老人抢救无效离世。
之后,老人的家属将杨帆告上法庭。
要求杨帆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40万元。
对于老人的去世,杨帆深表歉意,但是他没有一味退缩,而是积极应诉。
一审判定杨帆的劝烟行为与老人猝死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杨帆争吵过后猝死的。
基于公平原则,杨帆应当向老人家属赔偿1.5万元。
事情曝光后,大家纷纷为杨帆鸣不平。
之后二审开庭,杨帆继续申辩。
法院不仅认定杨帆与老人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还判定杨帆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责任。
不惹事,也别怕事。
如果法律和人情都对破坏规则的“弱者”网开一面,那么我们都是道德崩坏的帮凶。
今天这篇文章,并不是号召大家去讨伐“弱者”。
而是想和大家认清一个真相:
所谓正义,就是不要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不论是非,各打五十大板,看上去一团和气,但是不公不义的怨气已经深埋心底。
不要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否则,本该伸张的正义,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点亮“赞”,不让好人吃亏,不让坏人得逞。
参考资料:
浙江在线:《“你那么有钱为啥要我赔?上次撞保时捷都没赔!”这位杭州宝马车主的回答火了》
山东商报:《西瓜被人偷走,还要倒赔偷瓜人300元!警方“和稀泥”?最新回应来了!》
杭州网:《杭州“现实版樊胜美”上热搜背后:来自家庭的“过度索取”》
新华社:《电梯劝阻老人吸烟猝死案终审宣判了!法官这样说……》
作者:王耳朵先生,青年作家,知名媒体前首席记者,关注于职场和个人成长,多篇文章全网阅读量过千万。来源:王耳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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