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监控。

4月19日,广东茂名,城市中心,一个宽阔的路口。

一位老人骑着摩托车驶向路边的停车位。

可能是因为有一定的坡度,老人一时没能掌控住车身。

就这样连人带车,一头扎向了一旁的蓝色宝马。

保安看到后连忙上前将人扶起,老人站起身,看起来并无大碍。

这本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意外。

宝马车主不追究因老人的过失造成的车损,已经非常有修养了。

没想到老人的家属倒打一耙,以老人摔伤为由,向车主陈女士索要医药费。

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讹人吗?

车子端端正正地停在车位上,是他自己撞了上来。

之后,陈女士的车被拖走,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她还听到这样的“论调”:

“他年纪大了,你就奈何不了他。”

“你一个开宝马的,和一个老人计较什么?”

对此,陈女士感到很委屈,买车的钱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

先不说自己是不是有钱人,就算是,凭什么要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而且,他们就可以胡搅蛮缠,要钱给钱吗?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确实挺闹心的。

如果是你,遇到类似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在帮陈女士出谋划策之前,我想和大家一起聊聊这起案件中的3个“歪理”。

第一,我弱我有理。

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里,对弱者总是温情脉脉。

尊老爱幼、死者为大……成了很多人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

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无赖”的挡箭牌和护身符。

还记得“杭州樊胜美”事件吗?

一个23岁的姑娘,在杭州努力打拼。

好不容易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全家老少都爬在她身上当吸血虫。

一次意外,她被潮水卷走,不幸去世。

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想给女孩家人一笔2万元的抚慰金。

女孩的家人直接开口加价,要求给6万。

公司老板是一个厚道人,毕竟死者为大,他同意了。

没想到3天后,女孩父母突然反悔,竟向公司索赔35万。

并且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

“我还有一个儿子,我要为他买房付首付。”

来源:《杭州和事佬》

直到这一刻,大家才看清这对父母的真面目。

电视节目组出面调解,女孩的家人依然不依不饶。

节目中我们没有看到最终的结果,但是显然,这对父母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如果你认可“谁弱谁有理”,也就意味着你的善意成了无赖的制造机。

第二,你富你活该。

一个经典案例。

一个小伙儿,一边玩手机,一边驾驶着电动三轮车。

黄女士开着车子恰巧行至路口。

看到三轮车迎面而来,没有任何减速,连忙按喇叭。

但是小伙儿玩得太入神,压根没有在意。

结果可想而知,撞了个正着。

黄女士的宝马左前车灯外壳破碎,修好要花13000多元。

鉴于小伙儿只有15岁,他哥哥小王也只是一名收入微薄的快递员。

黄女士将赔偿一减再减。

最后双方在警察面前达成协议:赔偿黄女士4000元。

可即便如此,小王兄弟俩也没能允诺。

并且理直气壮地对黄女士说:“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我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如果穷可以理所当然地成为道德绑架的武器,那么一个人努力变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第三,遇事不决和稀泥。

汽车被剐蹭本是一件小事,陈女士却不得不向媒体喊冤。

对方的胡搅蛮缠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和稀泥的调解方式。

《人民日报》曾经点名批评过一起“偷瓜”小案。

河南鹤壁,瓜农庞大哥承包了百亩瓜田。

好不容易有了收成,不料经常有人过来顺手牵羊。

有的村民偷得不过瘾,直接开着三轮车来装。

一次,庞大哥巡视瓜田,逮住一个偷瓜的妇女。

双方拉扯中,庞大哥不小心将其拽倒,女人的膝盖擦破了点皮。

没想到,对方恶人先告状,竟然报警了。

最后,庞大哥丢了瓜不算,还得倒赔女人300元医药费。

得知消息,庞大哥的合伙人委屈得泣不成声。

辛辛苦苦种的瓜,被偷的比卖的还多。

不仅没得到一个说法,还得给小偷钱。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庞大哥也欲哭无泪。

后来看到有人来偷瓜,他是撵也不敢撵,拦也不敢拦,甚至都不敢大声叫,怕吓到对方。

好人吃了亏,坏人得不到惩罚。

长此以往,在这样的世界里,良善之辈注定头破血流。

那么,如何应付这样的“弱者”?

我有两点建议。

第一,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曾看过一个“交警在医院怒斥电动车肇事者”的视频。

一辆载人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电动车上的两人被撞飞。

万幸的是,伤势并不严重。

被送往医院后,交警赶来确定事故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这个认定结果,电动车主方难以接受,和交警展开了激烈交锋。

电动车主问:“那出租车呢?”

交警肯定地说道:“出租车是没责任的,正常绿灯行驶。”

电动车主情绪有些激动:“那出租车毕竟撞到了人呀,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吗?”

交警答道:“撞到人了人家为什么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驶,你们是闯红灯!”

电动车主很不服气,试图狡辩说出租车车速过快,撞人后也不报警什么的。

交警一句话噎得他们哑口无言:“他怎么没报警?我不是到现场了吗?出租车一没超速二没闯红灯,你说他违规的法律依据呢?”

听完这段对话,网友大呼解气。

在法律面前,无所谓强者弱者。

我们要追究的是谁对谁错,而不是谁强谁弱。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

世道变好,就是从每一个人的错误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开始。

第二,向往光明,就别做省油的灯。

一个老人在电梯里抽烟,你会劝阻吗?

我想很多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有人偏要“多管闲事”。

河南郑州。

骨科医生杨帆刚进小区电梯,就发现一位老人在吞云吐雾。

杨帆被呛得一阵咳嗽,就好心劝诫老人:

“大爷,吸烟原本就对身体不好,更何况还是在电梯里……楼里还有孕妇和孩子。”

没想到老人不仅不听,还反唇相讥。

两人从电梯一直争执到物业办公室。

经过物业工作人员的劝解,杨帆离去。

可是待在物业办公室的老人依然在数落杨帆。

最后情绪激动,晕倒在地。

救护车赶来将老人送往医院,因心脏病,老人抢救无效离世。

之后,老人的家属将杨帆告上法庭。

要求杨帆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40万元。

对于老人的去世,杨帆深表歉意,但是他没有一味退缩,而是积极应诉。

一审判定杨帆的劝烟行为与老人猝死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杨帆争吵过后猝死的。

基于公平原则,杨帆应当向老人家属赔偿1.5万元。

事情曝光后,大家纷纷为杨帆鸣不平。

之后二审开庭,杨帆继续申辩。

法院不仅认定杨帆与老人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还判定杨帆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责任。

不惹事,也别怕事。

如果法律和人情都对破坏规则的“弱者”网开一面,那么我们都是道德崩坏的帮凶。

今天这篇文章,并不是号召大家去讨伐“弱者”。

而是想和大家认清一个真相:

所谓正义,就是不要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不论是非,各打五十大板,看上去一团和气,但是不公不义的怨气已经深埋心底。

不要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否则,本该伸张的正义,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点亮“赞”,不让好人吃亏,不让坏人得逞。

参考资料:

浙江在线:《“你那么有钱为啥要我赔?上次撞保时捷都没赔!”这位杭州宝马车主的回答火了》

山东商报:《西瓜被人偷走,还要倒赔偷瓜人300元!警方“和稀泥”?最新回应来了!》

杭州网:《杭州“现实版樊胜美”上热搜背后:来自家庭的“过度索取”》

新华社:《电梯劝阻老人吸烟猝死案终审宣判了!法官这样说……》

作者:王耳朵先生,青年作家,知名媒体前首席记者,关注于职场和个人成长,多篇文章全网阅读量过千万。来源:王耳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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