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周老师3月份购买了一辆宝马,但在买新车两个月后经常出故障,4S店承认因产品问题目前无法维修,周老师提出了退车请求,4S店同意退车,但有一定条件。

今年3月初,周先生在余杭宝驿宝马4S店花了43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5系混动,可是从一个月前开始,这辆车就停进了4S店。周先生说,他已经不敢再开这辆车了。

据周先生描述,这辆宝马5系混动是在3月4日提的车,3月14日这辆车就亮起了发动机故障灯,但是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异样。新车出现问题后,周先生把车子送进4S店进行维修,4S店称需要对软件进行升级,可是软件升级后同样的故障再次出现,4S店维修了好几次故障仍然无法消除。

目前,这辆车子已经跑了5451公里,新车买回来两个月的时间里,发动机亮黄灯的问题就出现过4次。直到现在,这个故障依然没有排除,周先生表示再也不敢开这辆车了,因此向4S店提出退车的要求,4S店也同意进行退车,但有一个条件。

周先生说,4S店同意退车,但是要出一万多的折旧费,他无法接受这样的条件,原因是这辆车发生故障的原因不是他导致的,而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的,因此周先生不同意4S店提出赔偿折损的条件。

那么,这辆宝马5系为何发动机故障灯反复亮起,维修这么多次故障仍然存在呢?4S店总经理表示,发动机的黄灯亮应该是排放上的问题,4S店也进行了正常维修,甚至也请了厂家技术人员,让厂家直接帮周先生修车,但是到目前为止故障还是存在的。

4S店承认,故障的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目前现有的技术手段仍无法排除故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同意退车,但是按照规定,需要周先生承担部分车损,因为车已经开了5000多公里。

按照浙版汽车三包法规定,家用汽车自购买之日起60天或者3000公里之内,因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车,并依法赔偿损失。但是,周先生在故障第二次出现时,车子的公里数已经超过3000公里,参照浙版汽车三包法,周先生无法享受免费退换车,因此周先生需要承担16000元左右的折旧费。

周先生对4S店的说法持有不同的意见,认为汽车的故障在3000公里内就已经出现,4S店为车子消除故障码,这个过程中公里数在不断叠加,因此公里数超出范围是4S店有意为之。

对于周先生遇到的问题,浙江省消保委的汽车维权专家也提出建议,参照同一故障维修五次且无法修复,消费者可以免费退换车的规定。也就是说,周先生可以让4S店继续维修,如果第五次维修后故障仍然无法排除故障,周先生再提出退车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免费退换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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