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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家在长沙经营租车公司的老师来说,曾在云达广场附近租了办公室,从事工地项目的曾老师曾经是& amp# 039;可靠的& amp# 039;是顾客。

有了几次租车经历之后,李先生甚至放心的免了曾先生的押金。他没想到,今年1月的一次普通的汽车租赁,让他踏上了长达11个月的追债之路。

等不起曾先生的“过两天就还”,无奈的李先生将对方诉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12月13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熟客”租宝马充门面

李先生在长沙经营了一家长沙美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曾先生算是他的熟客,2018年曾先生曾多次来店里租车,每一次都会选择市价50余万元的宝马525车辆。

“2018年的时候,他有时租十几天,有时候租二十几天,每次都会及时支付租金,及时还车。”起初,李先生与曾先生还不熟悉,每次都是按照店里的要求收取1万元的押金,还车时再退还押金。接触多了,李先生了解到,曾先生是搞工地项目的,在运达广场附近租了一个办公室,租宝马车是曾先生自己开,他需要开着宝马车出去谈项目、充门面。在李先生看来,这个具备经济实力的“熟客”是很值得信任的。

今年1月19日18时,曾先生又来到了李先生的租赁公司,提出租赁宝马525车辆,按照两人签订的租车合同,约定租赁价格是每天550元。

因为信任曾先生,这一次李先生没有收取 1万元押金。“我按照16500一个月,但是他一直拖着没有支付租金,多次打电话联系、微信联系,总是说过两天就给,过两天就结。”李先生没想到,这个“过两天 ”让他等了将近1年,还是没看到钱。

租金拖了11个月被起诉

因为曾先生一直不支付租金,3月31日,李先生只能去找曾先生催债。当天,曾先生给李先生写了一张租车71天的欠条,欠条载明“今欠李先生租车费用33200元”。

“他说车还要用,保证下个月 25号还钱,但就是不给。后来,我打电话问他还租不租车,他说不租了。”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选择将车先要回来。4月28日,通过汽车定位,李先生在曾先生办公室所在楼栋的地车车库里找到了车子,并通过该楼栋一楼酒店前台拿到了车钥匙。“停在车库里的车子有损坏,有几个面剐蹭了油漆。”

李先生称,之后曾先生签下了租车交接明细表,明细表载明曾先生的租车时间是1月19日至4月28日,一共99天。全车无异状况,4月28日还车时共欠租车费用总计48600元。

李先生提供了一份5月5日与曾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曾先生称“现住没有租金钱”。对话中,李先生愤怒的表示,“不要搞得不见棺材不掉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人做事凭良心,已经给了你足够的宽限时间”。对此 ,曾先生也只是回复,“钱到了还不给你?不要恐吓,和气生财”。

20天后,李先生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在开庭前两天还联系过他。”

12月13日上午该案开庭时,曾先生未到庭。雨花区法院审理后,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未到庭的曾先生。他说,因为生意上的资金未及时收回,才导致租金未予支付,等钱到位,自然是愿意偿还的。“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协调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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