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我们从质检总局获悉,中国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计划,决定从2015年7月8日起召回79735辆问题车辆。

其中包括5.3万余辆进口X3部分车型,华晨宝马3系部分车型1.5万辆。

召回车辆范围:华晨宝马2013年10月26日至2014年3月28日期间生产的宝马3系(华晨宝马316i、320i、320Li、328i、328Li、335Li),共15001辆,宝马(中国)进口的2012年6月14日至2014年3月17日期间生产的宝马1系(116i、118i、125i、M135i)、2系(220i、M235i)、3系(320i、328i、335i、320i旅行版、328i旅行版、320iGT、328iGT、335iGT)、4系部分车型(420iCoupe、428iCoupe、420iCoupe、428iCoupe、420iCoupe、428iCoupe、420iCoupe、428iCoupe、435iCoupe、428i敞篷、435i敞篷),共计11417辆。

宝马3系

宝马1系

宝马还将召回部分进口X3车型(X3xDrive20i、X3xDrive28iX3xDrive35i),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3317辆。

宝马X3

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电动燃油泵的供电线束与燃油输送单元上的压力调节阀可能有干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会导致线束损坏,特定情况下,可能产生内部短路。缺陷发生时,将导致发动机功率下降,抖动,不排除车辆熄火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宝马(中国)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为存在问题的车辆免费维修或更换燃油输送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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