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改装后,电报纸距离下调,与路坑发生冲突,不保险赔偿怎么办?

原创作者:龙雪车险/yongchezhizhu2019

本周,编辑遇到了我们也不确定的事件,随后权益获得了成功,但在理论观点和契约观点以及正常逻辑上都存在一定争议。(大卫亚设)。

下面,编者就简单介绍下,同时广大车主也可以发表下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事情内容:一位喜欢玩车的宝马车主,把车辆的前保改装了下,改装后,前保的离地高度确实比原装的有降低。然后,就在本周,在一段道路上行驶时,经过一个路坑时,钢圈、轮胎和前保险杠损坏,其它部件是否损坏还不确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和保险公司,后来,保险公司表示,前保险杠不能赔,因为前保改装过了。车主没有办法,就找到了我们。

处理经过:了解情况,经过我们的分析,保险公司可能出于2个原因,第一,认为改装件就是不赔;第二,认为改装后,前保险杠的离地高度降低,就是说,如果不改装,前保险杠就不会损坏,所以,前保险杠不赔。经过沟通后,我们确认,保险公司的立场属于第2种情况。那么,就是如何维权反证的问题了。第一,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十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第五款的约定,车辆加装或改装导致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是对整个事故而言的,何况,保险公司并没有说钢圈和轮胎也不赔,所以说,整个事故的定性,保险公司认为是可以赔偿的。其次,就是这个改装件的问题,加装件确实不能赔,因为是新增加的(保险费并不包含加装的配件),但改装件和加装件还是有区别的,改装件只是对原有部件的替换,一般情况下,对事故本身影响不大,特别是本案例中,基本没有影响。按保险公司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需要证明,如果车辆没有改装,原装的前保险杠就不会损坏的证据。很明显,这个证据是不可能获得的。在经过了中间的协商和沟通,以及利用了其它一些规则后,保险公司最后同意按原装前保的标准进行赔偿。

总结,有些事情的情况是我们想像不到了,但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按合同约定处理,同时,根据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不能证明他们的主张,那么就需要承担不利后果。当然,这是纯粹从法律和理论角度出发,但实践中,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会耍无赖,这时,就需要另外的手段和方法去制约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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