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位于成都平原西部,与灵芝山脉接壤。一直听说川西很美,想去几次,但没有去。没想到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彭美春等21名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典型事例,与大邑产生了交集。

8月的一个下午,天空蓝得耀眼,棉花般的蘑菇云接连包围,照亮了成都上空神奇的美丽。开车到吴邑镇远镇,在巷子里翻了几个地方,找到了死者杨某的母亲通过电话约定的见面地点3354大药店。

这是一位平凡得不再平凡得母亲。两年前,在金沙江边一起发生的恶势力犯罪事件中失去了独生子,至今未能摆脱痛苦。提起彭美春案,就能深深感受到她无法释怀。她哭着,家里现在只有她和孙子相依为命,孩子晚上抱着爸爸的照片睡觉,她也想了几次“去死吧”。生活已经不是以前的样子了。

在和她谈话的过程中,记者得知,在燕某被害之前,他主要在锦屏一带从事水果收购事业,每个月都能给家里足够的费用。晚上搬长凳,坐在路边看孙子玩,美美地吸着火锅的辣味,可以想象这大概是她曾经“巴什生活”的正常样子。(莎士比亚)。

这一切就像停止的手表一样,在2017年6月的那个夏天戛然而止。奶奶诉苦的时候很难掩饰悲伤,旁边有一个白色的男孩,乖乖地递纸巾,帮奶奶擦眼泪,他纯洁的眼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他多大了。回答10岁。

多么深情的年龄,他心中的呼唤是什么?

公安机关:及时出动,迅速破案

金平镇是四川省宜宾市下被称为平顶山的县城,位于金沙江下游北岸。唐古拉山的主力拉丹洞雪山上流动的雪水和四川盆地高空的流云相遇,演绎了金沙江的波澜壮阔和岁月的万千变化。

8月初,记者在彭眉春安主办的调查官——平山县公安局刑事调查大队连长陈光文和连长陪同下前往金平镇时,面对暴雨看不到路,随着雨刷的摩擦声,我们又回到了事件发生地。雨后不时有岩石滑落的陡峭悬崖,一边是汹涌澎湃的金沙江。(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工作了10年的光文对记者说,那天也是雨夜。2017年6月23日22时许,平山县公安局110指挥队接到举报,称:在离金平镇宝石洞(小地名)不远的地方打架。其中一人涉嫌掉进金沙江,目前下落不明。刑警大队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去了。凌晨1点到达案发现场时,路边栏杆上还留有大雨未冲洗的血迹,警察在现场冒着大雨调查了案件。

事件发生当晚8点左右,彭美春等人因生意竞争关系发生争执而被抓住后,杨某和朋友乘车去了平山县西楼镇。(威廉莎士比亚,坦普林,读者)为了报复而不服气的彭美春导演了《午夜悲剧》。

一名证人说,在白色先生的车前面3-4米处,一辆白色越野车斜插在一起,抄下面包车后,又来了几辆摩托车。彭美春和他的同事下车后,直接打开燕某后排的车门,把燕某拉出来带到尾部殴打。(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战争》)彭美春用捡来的木棒和铝棒直接击中了杨某的头部,使其头部流血。

另一名证人陈述说,杨某抱着头朝西楼镇方向逃跑,后面有一群人追着跑了约200米后,杨某为了避开走近的白色越野车,越过道路护栏,跳到距离金沙江垂直高度约16米的道路以南,滑入悬崖下的金沙江。

平山县公安局加大了调查力度,共逮捕了8名嫌疑人,2017年9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皮山县人民检察院。彭美春及其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嫌疑,可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等级管辖规定,平山县公司可于2018年1月23日依法将此案提交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指导取证

2018年1月23日,当彭美春等8名故意伤害案件的6卷调查文件移交给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门副主任李稷时,正赶上中央部署,进行黑色制恶专项斗争。这关系到治安局的战略计划和对人民福利的深切忧虑。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秩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三年的铲除黑的特种斗争。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特别斗争视频电话会议,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吹响了特别斗争的“冲锋号”。

为了履行《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惩处黑恶势力,早日进行嘲笑,努力防止萌芽,严防大势,最高检察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承担特种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正在审查逮捕、起诉的案件进行“一案双检”。

不满意办案,反复仔细查阅后,在一次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年轻检察官被指控:’彭美春等8人垄断平山县金平镇李子水果事业,殴打受害者杨某,造成死亡。虽然可能具有邪恶势力团体的性质,但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得到认可。”

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性质,全面了解涉案人员的当地违法犯罪行为,宜宾市检察院先后与公安机关举行了8次会议,研究了该案件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最后,“除彭美春等长期帮派、猖獗的村庄、故意伤害犯罪嫌疑外,还与多名泄密者一起进行了多次挑衅、集体争斗和其他犯罪行为。”

2018年2月24日,宜宾市检察院将此案返还平山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宜宾市检察院于2018年3月28日以被告彭美春、肖切红等8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p>一起命案能牵出多长的清单?

公安机关经认真细致的工作,依法查明,2011年至2017年期间,彭美春、陈涛、谭义洪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屏山县锦屏镇、屏山镇、龙溪乡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团伙,气焰嚣张,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15年9月24日,彭美春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前往屏山县老君山采集竹笋,路经鸭蛋沟(小地名)时,被临时管理员蒋科乾拦下后,彭美春等人二话不说,用弯刀将栏杆砍断闯进山里。

当晚7时许,彭美春等3人从山上下来时见栏杆修好了,便吼道:“私娃子,你抬不抬嘛?”蒋科乾立马冒火,“私娃子,你们找事吗?”话音未落,彭美春同伙就从摩托车上拿出一把刀砍去,蒋科乾也拿起木棍回击,后来看到工地上有工友过来声援,彭美春3人急忙扔下摩托车跑了。蒋科乾选择报警。

不久后,一辆警车朝工棚驶来,同时,从锦屏镇方向也有四五辆面包车呼啸而来,下车的一共有二三十人,彭美春也在其中。有人喊道:“是哪个?给老子打,警察在那里也一样,打!”对方一群人持木棒、钢筋和刀具将蒋科乾打翻在地上后不过瘾,还把一位帮忙拉架的工友抬起来直接扔到公路边的背沟里。

据蒋科乾后来回忆,当时在场的警察想过来劝阻,但根本过不来,对方人太多,被挡住了。

当晚,为了“感谢大家帮忙打架”,二三十人到锦屏镇摆了两三桌“答谢宴”。记者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因为打架,彭美春破了点皮,还有一个同伙手机坏了,彭美春居然反过来跟工地老板索要了7000元医药费和1500元的赔偿费。

宜宾市检察院与屏山县公安局会商后一致认为,补充的违法犯罪行为证据充分证实了以彭美春为首要分子的犯罪团伙层级结构清晰,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经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宜宾市检察院分别于2018年9月25日、10月26日依法追诉被告人彭美春、谭义洪两人漏罪8起、其他违法事实4起。

人民法院:漏罪漏犯并案审理

案件被依法起诉后,相关漏罪及团伙漏犯仍在继续补充侦查过程中。为实现打深打透、不枉不纵,宜宾市检察院协商市中院,待追加起诉漏罪、漏犯后一并予以审理,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80多条。李直先后3次前往屏山县公安局督促引导取证。

记者在宜宾中院见到主审法官钟权时,这位1993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法院、有着将近20年刑事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坦言,等待追加起诉漏罪、漏犯并案审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由于此案社会影响重大,除彭美春、谭义洪、肖体洪等委托了辩护律师外,法院依法为1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询问被告人庭前供述是否属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非法证据排除意见等。

记者看到,长达200多页的判决书里,详细记录了案件查实的每个细节。那么,公诉人的指控意见,法院是否全部采纳?钟权介绍,对案件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及组织成员地位、作用认识完全一致,只是有两笔事实能否认定寻衅滋事罪存在分歧。

案件意义: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多个场合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性。

彭美春一案中,我们看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未局限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事实,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作为,通过退回补充侦查与介入补充侦查相结合,认真梳理查找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通过追诉漏罪、漏犯,实现了精准打击和不枉不纵。

“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理念指引是第一位的。时刻想着能为群众伸张正义,才能让你的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用最精确的定罪量刑实现罪责刑的平衡。”宜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其说。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彭美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逞强立威、争夺当地水果收购生意,去年锦屏镇李子大丰收,却无人敢来收购。因而,彭美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落网大快人心,在锦屏镇乃至整个屏山县都反响极大。

曾在2011年被彭美春打伤的张贤贵,事隔8年提及此事仍然耿耿于怀、情绪激动,对于彭美春随身就掏出匕首的场景历历在目。记者采访时,张贤贵说着说着就站起来用手使劲敲一下桌子,由普通话改为四川话,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愤怒。

张贤贵曾是锦屏镇“楼上楼”火锅店的老板。2011年9月1日的凌晨,彭美春打电话约服务员黄某外出,被拒绝后火冒三丈,立即用石头将玻璃打烂,张贤贵等人制止,彭美春就用啤酒瓶和拳头对张进行殴打致其头部受伤,后又用刀将张贤贵的右手中指刺伤。

“这么多年,彭美春这伙人正事不干,却一直嚣张、逍遥法外,早就应该把他抓起来。”张贤贵用四川话大嗓门喊着说。

让人民群众满意,还老百姓朗朗乾坤,这不正是党中央部署这项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初衷吗?

必须提到的是,彭美春案不仅让我们看到法律对黑恶势力的绝不让步,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该案死者晏某的母亲,那个10岁少年的奶奶,曾提到她在申请司法救助。

截至发稿前,记者特别连线同往大邑的省检察院检察官陈龙,回复说:“经电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启动彭美春案司法救助,将救助3万元左右,并已经转告晏母……”(记者 蒋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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