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现场,检察官回答了村民们的问题。

如何保护权利才能避免法律风险,迅速见效?近日,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武龙区侯平乡文峰村率先开展了2019年的“师姐普法接力——乡村”活动,标志着全市师姐普法进入乡村。对于很多村民最近特别关心的权益风险问题,“师姐”检察官们在现场做出了答复。

工地欠了两年多的工资还能拿回来吗?

检察官进入村庄开展普法工作。市检察院提供指导

“对我们农民最可能涉及的维权就是征收工资。”54岁的文峰村村民潘雨英在外面打工多年了,很多老板可以如期支付工资,但有的老板说,欠债的话是几年。现在,一个工人被工地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老板还没有付钱。我该怎么办,我能拿回钱吗?可以像西安奔驰车主“引擎盖上权益”一样坐在老板办公室里维权吗?

“农民外出务工者必须注意。一个是核心证据必不可少,另一个是诉讼不能超过法定时效。”“师姐”检察官、市检察院三分院检察院第七副主任唐柳先生说,农民工应得的报酬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必须保存好欠薪单位,即建设工程项目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经理,即承包商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特别是劳动合同、清算书、工资拖欠、奖状等。

“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找现场的项目部反映情况,项目部出面协调解决。”党类说,如果不能解决,就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或项目主管部门投诉,不要轻信承包商做出的口头承诺,拖欠工资的时间越长,对工资回收越不利。一旦超过3年以上法定时效,将失去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绝佳机会。

“坐在对方办公室里维权同样危险。因为如果发生冲突,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办公室,还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党类提醒说,农民工维权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以建筑企业或包工头追工资的名义索要工程款,不得受雇于有关部门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不得以欠薪为借口处理欺诈或个人贷款纠纷。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判决书和判决书在法律效力上是否相同

法治扶贫工作室公开。市检察院提供指导

“检察官先生,我想问劳动纠纷的仲裁判决书是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2岁的文峰村村民蔡素军问道。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经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争议案件的书面文件。判决是以审判机关查明的情况为依据的书面文件。”“师姐”检察官、武龙区检察院第二部检察官张武林回答说,仲裁判决书和法院判决具有同样的效力。但是,不服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在仲裁中达成仲裁,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判决书,当事人不服或者提出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武林提醒说,如果当事人想尽快结案,更快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仲裁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更好的选择。如果调解方案对自己不太满意,可以不要勉强接受调解方案,不同意调解方案,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另外,活动当天,“师姐”检察官们步行到农户家,就森林火灾预防、农村经济组织履行合同等问题进行了普法宣传。市检察院三分院为了有效帮助农民工维权,在后坪乡设立了农民工维权岗位,建立了农民工维权群,并接受了农民工的法律咨询。

市检察院负责人随后介绍说,市检察系统将以“最底层、最偏远、最薄弱、最需要”的目标为中心,结合农村、社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初高中及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火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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