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的,把生物的行为看成是拟人化的,这就形成了一种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如说人类“碰碰触角”,说蚂蚁“使用童工”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作者的这种幽默的语言风格:首先,作者作为人类的一员,却能“降格自贬”,以较低的姿态来谈论生物的社会行为,体现出一种自嘲式的幽默;其次,作者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敢于闯别人不敢涉足的禁区,表现出一种智慧上优越的幽默;再次,作者作为通俗栏目的科普作家,要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大众对科学的关注和热爱,也要用幽默的语言化雅为俗,拉近同读者的距离,吸引他们的阅读兴趣。
关于练习
一 本文所描述的一些生物的社会组织与人类相比有哪些相似之处?
设题意图:引导学生抓住本文的主要论证方法,思考作者的主要观点,并作一些评价。
参考答案:
本文所描述的一些生物的社会组织与人类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步调一致的行动,集体协作式的劳动,有目的的行为,互相交换信息等。
第二问可以让学生互相讨论做答,答案应有理有据,参考要点如下:生物的社会行为,归根到底还是不能与人类的社会行为相提并论的,它们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方面不如人类发达,更谈不上有什么意识形态和社会发展。生物的社会行为是生理程序的展开,万古不变,其间较少创造和进步的因素。
二 作者在谈到动物与人类的行为时,为什么多从个体与群体两个方面做比较分析?试结合作者的论述加以说明。
设题意图:引导学生理解作者有关个体与群体的比较分析,把握本文的主要观点。
参考答案:
作者在谈到动物与人类的行为时,多从个体与群体两个方面做比较分析,这是因为社会与个体是相辅相成的,社会不能没有个体的参与,而对于社会性生物而言,个体也难以离开社会而生存。所以,无论是谈论人的社会性,还是谈论动物的社会性,都离不开对个体与群体的分析。没有形成群体的蚂蚁,就没有太多的社会性,因而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是有限的;对于人类,没有融入社会的科研成果,不能被公众利用,也就丧失了它存在的意义。相比较而言,有着一定组织的社会性生物,如蚂蚁和蜜蜂,对社会组织的依赖性更强;人类的个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短时间关闭和组织联系的“电路”,但不能从根本上脱离社会而存在。
三 结合具体的语境,说说下列语句的幽默效果。
1.它们倒更像一些制作精巧、却魔魔道道的小机器。
2.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
3.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4.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
5.我们总要一边探索,一边互相呼唤,交流信息,发表文章,给编辑写信,提交论文,一有发现就大叫起来。
设题意图:引导学生通过对一些精彩语句的赏析,体会本文幽默风趣的行文风格。
参考答案:
1.讽刺怕遭到非难的作者极端保守的心态,他们恨不得把昆虫看做是天外来客,完全有异于人类,甚至是“非生物的”,像“魔魔道道的小机器”一样。
2.讽刺人类的自大心理,渺小的蚂蚁的很多行为与我们相似,我们却不愿意或不敢承认这一事实,真是有些为难。
3.用夸张的语言说明蚂蚁的社会行为太接近人类了——恐怕离看电视也不远了吧!
4.以“轻蔑”的口气评论一只“独行的蚂蚁”,强调它们个体智慧的微不足道。
5.以夸张的笔法,将人类的行为“原始化”,暗中与动物行为混同,意在说明两者之间的某些相似性。
四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运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结合这段论述,联系本文,谈谈你对生物的社会行为的认识。
设题意图:通过学习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开阔学生的思路,引导学生对本文的观点做进一步的研讨。
参考答案:略。
教学建议
一、参考“课文研讨”的有关分析,结合完成练习第一、二题,引导学生熟读课文,了解作者的主要观点,并就一些重点问题(如:怎样认识生物的社会行为)展开讨论。要注意讨论的限定条件,应当以理解作者的观点为主,不要抛开课文本身的视角和内容一般性地(或抽象地)议论。
二、注意从语言欣赏和写作借鉴上来学习这篇课文,参考“课文研讨”的有关分析,结合完成练习第二题,引导学生体会本文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品味优秀科普作家的文字魅力,并作一些仿写练习(若能和写作部分“学习写得深刻”,“学习写得新颖”两个专题结合起来就更好)。
三、本文涉及很多生物学知识,可以开展一次跨学科交流活动,请生物老师作一次学术报告,讲一讲动物行为学的有关知识,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四、根据各地的教学条件,可以鼓励学生搞一些课外活动。比如城镇的学生可以找来一些生物资料片(光盘)来看,农村的学生可以切实观察一些昆虫的社会行为,以增强感性认识。
有关资料
一、《细胞生命的礼赞》译者序(李绍明)
这本书是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思想博大而深邃,信息庞杂而新奇,批评文明,嘲弄愚见,开阔眼界、激发思索。而其文笔又少见的优美、清新、幽默、含蓄,无愧当今科学散文中的大家手笔。无怪乎自1974年出版后,立即引起美国读书界和评论界的巨大反响和热烈欢呼,获得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18年来由好几家出版社印了二十多版,至今畅行不衰!年过花甲的刘易斯·托马斯的名字因这一本小书而家喻户晓,有口皆碑,以至于在他接连抛出后两本书时,书商都不用再作广告,只喊声“《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书作者刘易斯·托马斯的新著”就够了。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LewisThomas)1913年生于美国纽约,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医学院,历任明尼苏达大学儿科研究所教授、纽约大学──贝尔维尤医疗中心病理学系和内科学系主任、耶鲁医学院病理学系主任、纽约市斯隆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研究院)院长,并荣任美国科学院院士。
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些论文的结集。它的出版过程也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么一本极其有趣的书,为什么其内容显得这么庞杂,其结构又显得这么松散而似乎让人不得要领。刘易斯·托马斯在他的第三本书,即他于1983年出版的《最年轻的科学》(TheYoungestScience)一书中高兴地讲到他写作和出版《细胞》一书的有趣经过。1970年,在一次关于炎症现象的讨论会上,主办者要德高望重的托马斯来一番开场白,给会议定个基调。不知道与会者要提出什么观点,他只好随意独抒己见。他讲得又轻松又偏颇,为的是让会议不像平常这类讨论会一样沉闷。讲话的部分内容大约就是本书中《细菌》一篇。没想到主办人将他率意为之的讲话录音整理,分发给与会者,并送了一份给《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杂志的编辑原是托马斯高一年级的校友。他尽管不尽同意托马斯的观点,却喜爱那篇讲话的格调,于是就约托马斯写一组风格类似的专栏文章,每月一篇,内容自便,编辑不改一字。托马斯起初抱着听命于老大哥的心情连写了六篇,便央求罢手。但此时读者和评论家已经不允许杂志和托马斯停止他们的专栏了。于是,托马斯欣然命笔。后来有一家出版社答应将这些篇什不修不补,原样付梓,托马斯欣然应允。于是,以排在前头的一篇为名的这本书于1974年问世了。
刘易斯·托马斯对整个生物学界都作了广泛的涉猎和关注。在书的副标题里,他戏称自己是个“生物学观察员”(abiologywatcher)。他以超人的学识和洞察力,把握了所有生命形式共同的存在特点,批判地超越了19世纪以来一直统治生物学界、并给了整个思想界和人类社会以深刻影响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他指出进化论过分强调种的独特性、过分强调生存竞争等缺陷,强调物种间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认为任何生物都是由复杂程度不同的较低级生物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并以生态系统的整体论为我们指示了理解物种多样性的新的途径。
《作为生物的社会》和《社会谈》诸篇是关于群居性昆虫的有趣研究和独特的理解。他一反生物学家把人跟群居性动物截然分开的成见,难以置辩地指出了人和群居性动物的共同性。《对于外激素的恐惧》《这个世界的音乐》《说味》《鲸鱼座》《信息》《计算机》《语汇种种》《活的语言》诸篇,则强调了生物间信息交流的重要性,从另一方面指出了人和其他生物本质上的同一性。作者的目的不只是为我们展示一个由声音、气味、外激素、计算机、人类语言等组成的生机勃勃、趣味横生的信息世界,不只是为我们提供生物交流技术方面的有趣知识。很明显,刘易斯·托马斯是在自己最拿手的领域中,批判和嘲讽着人类的傲慢或人类沙文主义。
(节选自《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
二、社会谈(刘易斯·托马斯)
并不是所有群居性动物都具有同样程度的社会性。有些种类,其成员彼此联系在一起,互相依赖,就像一个组织内接合松散的一些细胞。群居性昆虫就是这样。它们一生中都在集群中行动和生存;一个蜂窠就是一个球形的动物。有的种类,群居性不这么严格,其成员一起建立家庭,集合资金,结成团体成群出游,分享食物,但任何个体离群独居都能存活下来。还有一些种类,之所以也算群居性动物,只因为它们或多或少趣味相合,时时到一起聚会,利用社交聚会来进行进食和繁殖等特别活动。还有些动物只是在走过时彼此点点头,连直呼其名的关系也没有。
要确定我们属于哪一类可不是简单的事。因为,我们一生中总有那么几次会设法结成各种各样想得出来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在城市中,我们像蚂蚁和蜜蜂一样互相依赖,然而,愿意的时候,我们可以跟大家分开,可以到树林里自己生活,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的。我们互相依靠,互相照顾,为此,我们建造起复杂的制度,甚至包括在加油站设置售货机提供冰淇淋。但是,我们也有许多书籍,告诉我们如何复归田园。我们聚族而居,但不知什么时候又会翻脸打起架来,好像我们是不同的物种。作为一个集体,我们像蚂蚁贮存食物一样渴望积累起整个宇宙间的信息,并把这些信息传播到我们中间,好像那是种不可缺少的食料(科学上每一缕极微弱的真正的讯息,也具有某种外激素的作用,能使天边地角的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毛发倒竖)。但是,我们每个人也都建立起自己个人的秘密知识库,像不能触动的珍藏品似的对别人藏匿。我们每个人都有个名字作为个人的标记,我们毫无保留地相信,这种分类制度会保障我们的实际存在,保障我们彼此或与其他的生物截然分开。但是,在一个拥挤的城市的中心,这一分类体制看不出有什么作用,从本质上讲,我们都没有名字,大部分时间是这样。
谁也不愿认为,迅速膨胀、黑鸦鸦盖遍地球表面的人群,跟一个蚂蚁窝或一个蜂窠的生活有什么重要的相似之处。谁愿意稍微想一下,我们这30亿人在彼此联系起来的时候,是一种巨大的动物?我们不是没有头脑,我们的日常行为也不是由基因组详细地编码好的。我们看起来也不像是强制性地联系在一起,在干着一种类似昆虫筑巢那样单一的、统一的、一成不变的工作。假如真能把我们的大脑聚合到一起,像蚁群那样产生一个共同的思想,那种思想将是不可想象的,真会让我们摸不着头脑的。
群居性动物倾向于专心致志地干一件特别的事,通常是对它们的个头来说很庞大的工程,它们按照遗传指令和遗传驱力不停地干,用它来作群体的住房和保护所,保证自己的永久性。
当然,在我们一起做的一些事情中,有表面上类似蚂蚁的地方,比如,在整个大地上营造玻璃和塑料的城市,在海底耕耘,组建军队,或把我们自身的标本送上月球,或向邻近的星系送去一份备忘录。我们共同做着这些事情,而不太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干。不过,只要愿意,我们随时可以停下一件事转而干另一件。我们不像黄蜂那样,被基因制约着永远埋头于一项活动。我们今天的行为,比起12世纪倾城出动在欧洲大陆到处建造大教堂那种活动来,并不更受约束。在那时,我们相信,那桩事可以永远干下去,相信那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但那不是。说老实话,我们大多数人早就忘了大兴土木造教堂是怎么回事了。这种活动是暂时的,次社会性的,我们干的时候是带有强制性,是全力以赴,但仅仅在历史上的一小段时间内才这么做。那么,在生物学的意义上,这些活动是不能算作社会性行为的。如果我们能随意干、随意停,那就不大可能是我们的基因编码了详细的指令。建造沙特尔大教堂(Chartres,法)固然有益于人心,但世事沧桑,人生依旧。罗马的犁头已成粪土,激光弹、高速运输、着陆火星、太阳能、合成蛋白质云云,又焉能久存?在我们生命的长途中,我们当然还会即兴搞点别的什么新名堂,但很清楚,我们有选择的自由。
实际上,从长远看来,我们大概还是不要在生物学意义上成为社会性的好。这并不是说,成不成社会性的,这事我们说了算,甚或可以举行表决;也不是说,我们已经有了办法,怎样行动就免成社会性的。这不过是说,如果有谁告诉我们,从智力方面说,我们自己是被用绳子拴成一串儿的,在遗传因素的驱动下,懒洋洋地在干着某种毫无特色的集体性工作,建造着一种庞大的东西,大得让我们永远见不到它的轮廓。那么,我们不会把这当成好消息的。我们这一个会说话、会辩论的独特物种,如果竟也有这样的负担,那岂不特别残酷、特别危险吗?这样的一种生活,还是留给昆虫和鸟类,留给较低等的哺乳动物和鱼类吧。
然而,我们人类的语言没想到恰恰就是这么回事。
有一件事越来越令人不安:似乎语言的天赋是人类的唯一特征,是它在遗传上把我们大家标记为人,把我们跟其他的生命形式区别开来。语言,像鸟作窝、蜂筑巢一样,乃是人类普遍的、生物学上特有的行为。我们进行这种活动的方式是集体的、强制性的、自动的。没有它,我们就不成其为人;我们若与之分离,我们的头脑就会死灭,就会像离开蜂窠迷路的蜜蜂一样。
我们生来就知道如何运用语言。辨认句法的能力,把字词组织、配置成可解的语句的能力,是人的大脑生来固有的。我们辨别句型,创造语法,都是程序规定了的。语言中有些不变的和可变的结构是我们所共有的。小鸡生来就能识别头顶的飞影信息,从众鸟中辨认出鹰隼,同样,我们生来就能从一串词里辨认出语法的意义。乔姆斯基(Chomsky)像生物学家观察活组织一样观察了语言,在他看来,语言“肯定是人类大脑的生物学特性”。语言的这些普遍属性是遗传决定的;这些属性并不是我们学到的,也不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创造的。
我们终生从事这一活动,我们集体地赋之以生命,但我们对之不能施加半点控制。个人不能控制语言,委员会、研究院或政府也不能控制它。语言一旦有了生命,就会像一个活泼会动的生物一样活动。由于我们大家全都从事于其中的、永不停息的活动,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无时不在变化。新词被造出而加进来,旧词改变或抛弃了原有的意思。连词成句、联句成章的新方法兴而又灭,但是,内在的结构只是生长着,丰富着,扩大着。单个的语言也衰老,并且似乎死灭,但却在周围的大地上留下了子裔。独立的几种语言可以并列生长,几个世纪互不接触,保持各自的独立完整,其活生生的组织互不相容;而有些时候,两种语言又可能凑到一起,融合,复制,生出几胎新语言。
如果说,语言处在我们社会存在的核心,把我们聚拢在一起,用意义的大厦覆蔽着我们。那么,也可以同样有把握地说,美术和音乐乃是那同一个遗传决定的普遍机制的作用。大家一起做做这些也算不得坏事。如果因此我们就成了群居性生物,就跟蚂蚁一样,那么,至少我(或者我应该说至少我们?)是不会介意的。
(选自《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
三、蜜蜂做到了(玛丽安·斯坦普·道金斯)
蜜蜂确实向人类展示了它们超凡的智能,并且它们所做的一切使你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蜜蜂有个大身体和大脑袋的话,那它肯定有意识。然而,与人类有密切社会关系的狗、马,甚至是黑猩猩仅仅靠熟悉人的肢体语言这一点就表现得比实际上更聪明的情况,蜜蜂沾不上边;带着感情做动物实验时犯的统计失误并由此导致作出动物有意识结论的情况,蜜蜂也沾不上边。不,如果蜜蜂表现得很聪明,那不过是因为它们所做的超乎人类对它们最好的设想。如果蜜蜂可以被允许加入智慧圈,而且有意识,那么,事实上几乎整个动物王国都能排上队了。黑猩猩即是一例,因为它们太像我们了,狗也是如此。但一只昆虫?它只有极其简单的神经系统,连大脑都说不上。它之后只剩下水母和卷心菜了。这肯定是个恶作剧,要不就是个错误。但这不是一个错误,我们即将看到,蜜蜂其实会表现出一些所有动物的行为中最令人惊奇的壮举。它们通过对相对简单的刺激调整自己的行为并且循序渐进(每一步都不相同),而最终达到的结果几乎令人难以相信。蜜蜂有“语言”的雏形,它们以自己的方式进行“评价”,特别老练地“作出决策”。它们遵循着十分简单的习得经验做事,并为那些足够蠢的人提供了一个事实教育,因为他们会认为如此先进的功能必然是意识的结果。蜜蜂和它们的行为令人着迷,它就像你央求一个出色的魔术师泄露秘诀时,他给你上的那堂课。
蜜蜂最著名的成就当然是它们的通讯能力,它们能把食物的位置告诉巢里的同伴。奥地利的动物学家卡尔·冯·弗里希(KarlvonFrisch)分享了1973年的诺贝尔奖,他揭示了工蜂通过在巢中的特别舞蹈指明食物位置的现象。如果一碟子蔗糖溶液被放置在蜂巢附近,一旦一只蜜蜂发现它,大约只需几分钟,其他的蜜蜂就都会飞过去。发现者蜜蜂是通过一些舞蹈将其他蜜蜂带到那里的,这种舞蹈随新食物源离巢的远近而发生变化。
如果食物在附近(小于50米),那么,返回的蜜蜂将表演一种“圆圈舞”。它在与蜂房垂直的平面上先向左转圈,然后向右转。其他蜜蜂聚在它周围,之后被它的通讯舞蹈所动员,飞出蜂巢,搜查附近的地点。表面上它们没有传达飞行方向的信息,所有的圆圈舞都指的是“搜查50米以内的地点”。但是以发现者蜜蜂身体上的食物气味为搜寻线索,蜜蜂通常能毫不费力地找到食物的正确地点。另一方面,如果食物的距离较远(在100米以外),舞蹈就不再是圆的了,而变成了8字的形状。在转圈时,蜜蜂一边快速地左右摇摆它的腹部一边直行,因而得名“摇摆舞”。这类舞蹈既包含了食物源远近的信息,又给其他蜜蜂指明了方位。食物的距离信息由摇摆舞的基本节奏(食物越近,舞蹈者摇摆得越快)指示,而方向信息则由蜜蜂舞蹈时直行或摇摆的方向决定。
问题是蜜蜂总是在黑暗的蜂巢中舞蹈,在那里它们既看不到食物本身也看不到太阳(它们的主要“指南针”)。不仅如此,垂直蜂房面上的舞蹈提供给其他蜜蜂的信息是水平方向的(径直飞向空中不可能找到食物)。因此,蜜蜂无法通过简单的指示或舞蹈指明食物方向。发现者蜜蜂在巢中先将蜂巢到食物的路径(最终相对于太阳)翻译成相对于地心引力的方向,而其他蜜蜂出去时再将其翻译成相对太阳的指向。于是如果向太阳的方向径直飞就能找到食物的话,舞蹈者就以垂直于蜂房的方向跳直行“摇摆舞”。而要是食物在与太阳向西偏40°方向上,舞蹈者跳的“摇摆舞”的方向则是垂直蜂房偏左40°。蜜蜂在黑暗的蜂房中,用舞蹈直行方向与蜂房垂直线的夹角,替代飞行方向和太阳的夹角。它们准确飞行的事实显示了它们的确顺利地传递了信息。
最近,人们又从蜜蜂舞蹈中获得了更加特别的发现。我所描述的蜜蜂舞蹈的强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被发现食物的多少改变。如果食物匮乏,较稀的糖或蜜汁源也会引起发现者蜜蜂强有力的舞蹈;而如果食物充足,这个资源和其他高质量的食物资源相比并不突出,那么,同样浓度的食物会导致发现者蜜蜂强度不太高的舞蹈。换句话说,蜜蜂的行动就像是不仅知道它们食物资源的浓度,还知道相对于其他地点食物资源的优劣程度如何。看起来它们并没有访问很多地点并直接作出比较,那么,它们怎么知道其他工蜂访问其他食物地点时会发生什么呢?冯·弗里希用油漆为单个蜜蜂做了标记,发现多数蜜蜂通常在某个食物源不间断地工作,从不停下来关心其他地方发生了什么。但是,不知何故蜜蜂们总聚集在环境中食物最丰富的地点,这意味着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比较的能力(哪一个地点最佳)。冯·弗里希的助手马丁·林道尔(MartinLindauer)发现蜜蜂的工作方法是当采集者蜜蜂在外面采蜜时,“接收者”蜜蜂一直待在巢中。这些蜜蜂接收了不同采集者蜜蜂从不同地点带回来的成果,它们的任务就是在所有的收成间比较糖浓度(有点像一个水果商从全国各地收购苹果,然后对它们的质量一一比较)。采集者蜜蜂带回的富含糖分的食物被迅速装卸下来,但接收者蜜蜂对较稀释的糖浆反应迟钝,于是,采集者蜜蜂则不得不找一个乐意接收的蜜蜂来处理它们的成果。食物越好,采集者蜜蜂被装卸得越快。采集者蜜蜂对它受到的待遇自然很敏感,那直接影响了在这之后采集者蜜蜂用舞蹈通告食物地点的倾向。如果接收者很快卸载掉它的食物(40秒之内),采集者蜜蜂就很乐意在蜂房中舞蹈,动员其他工蜂飞去访问它的食物斑块地。但如果它发现很难(100秒或更长时间)在巢中找到乐意为它装卸食物的蜜蜂,它可能就不舞蹈了:很明显,从它的斑块中收获的食物无法引起接收者蜜蜂积极的反应,因为接收者蜜蜂已经接触了很多蜜蜂从各种地点带回的食物,可以告诉采集者蜜蜂去别的地点更好。这种系统能够有效地帮助每一个工蜂去最有价值的地点采集食物。巢中的蜜汁越丰富,接收者蜜蜂就越先选择卸载这些质量好的蜜汁,返回的采集者蜜蜂也越趋向于转到蜜汁浓度较高的地点。通过这种响应接收者的方式,采集者蜜蜂还能确定当食物匮乏时,比较贫瘠的食物源(如果巢周围有很多蜜源,它经常被忽略掉)也得用上。当采集者蜜蜂发现它获得了快速装卸的奖赏,随后它有力地舞蹈,动员其他采集者蜜蜂飞到它的食物源去采集,那地点的食物虽然不算质量最好,但毕竟是“所有选择中的最好选择”。
到这时,我们可以说蜜蜂在相互“通告”食物地点,“知道”最佳地点,用术语(我曾经尽力避免这么做)来讲这意味着它们在有意识地获取并有意识地传播意见。然而,蜜蜂采取的习得经验却十分简单,就像是“对高浓度糖比低浓度糖的反应大”,“舞蹈的可能性依赖于卸载时间”等等。于是,它们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体系,给人们留下蜂群“知道”最佳食物在哪里的印象,在花开花谢时还能搜索到最好的蜜汁。如果未曾发现控制这个系统的简单规律,我们可能会试图获取更深奥的结论。如果不是蜜蜂而是其他动物完成了如此复杂的工作,我们可能不会这么不厌其烦地寻找并提出比实际情况复杂得多的假设。
从某种意义上(当然是技术的角度),人们可以说蜜蜂“评价”了它们的环境,它们好像判断出在开放给它们的很多潜在食物点中,哪个点实际上最合算。从另外的角度看,“评价”这个词好像用在蜜蜂身上比用在其他动物身上合适,而且看起来整个蜂巢好像很民主地共同“决策”。
(选自《眼见为实──寻找动物的意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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