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离不开三教的侵润,而琴乐里叙述三教的题材确比比皆是,如描写儒家题材的《韦编三绝》、《文王操》、《大雅》、《古风操》、《归去来辞》、《幽兰》、《获麟操》等,描写道家的尤为多,如《庄周梦蝶》、《岳阳三醉》、《秋水》、《挟仙游》、《颐真》、《神化引》等等,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后,吸收了大量本土文化,也把琴乐视为修行之器,在中国兴起的禅宗尤为重视琴乐,并出现了大量琴僧。《枯木禅琴谱》乐“以琴理喻禅”、“以琴说法”等,都是“攻琴如参禅”、“声音之道可与禅通”思想的发展。虽说佛家对古琴非常重视,但和佛曲有关的只有《释谈章》、《普庵咒》、《色空诀》、《那罗法曲》等寥寥数曲。

自明代,开始大量出现刊印的琴谱,明太祖之子朱权编纂的古琴谱集《神奇秘谱》,成书于明初洪熙乙巳(公元1425年),是现存最早的中国琴曲专集。书中所收六十四首琴曲是编者从当时『琴谱数家所裁者千有馀曲』中精选出来的,其中颇有一些历史上很有影响力的名作。由于古代中国音乐不如其它文物那样便于保存,所以许多古曲不是失传了,就是面目全非,因此古琴谱中保存的古曲,被唐人认为『唯弹琴家犹传楚汉旧声』。后世出现了大量琴谱,除刊刻琴曲外,还有琴论、琴律、琴史、题解等整套系统,宋代后,流派特征逐渐明晰,而琴谱是流派成立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各家会对自身的琴谱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所刊刻的琴曲会有不同的段落与题解,如《平沙落雁》曲,有多种流派传谱,其意在借大雁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最早刊于明代《古音正宗》(1634)。自其问世以来,刊载的谱集达五十多种,有多种流派传谱,仅1962年出版的《古琴曲集》第一集收入了六位琴家的演奏谱,关于此曲的作者,有唐代陈子昂之说,宋代毛敏仲、田芝翁之说,又有说是明代朱权所作。因无可靠史料,很难证实究竟出自谁人之手。《琴苑心传全编》:按是曲,陈子昂作。盖取清秋寥落之意,鸿雁飞鸣,秋中之景物也,故于此以写之。《五知斋琴谱》:乃臞仙所作也。虽小曲而意味深幽,乃入门之正路。但琴中平沙有各家弹法,种种不一。此特择其意之纯正恬雅者入之。

三、古人对古琴的态度

《礼记》曰:“士无故不撤琴瑟”。古人有云:“君子之座,必左琴右书”、“君子以琴书自娱”,“左琴右书”,可以说是古代士人的生活写照,读圣贤书与弹古琴,一个都不能少;而“以琴书自娱”,是说君子要使内在的生命得到快乐,一要读书明圣贤的道理,二要弹古琴达到内心的和谐。可见文人还把琴当成是一种修炼纯净思想的内省方式,由此也可以看出琴在修身养性方面的重要性。

琴乐发展至今,早已超出其乐器的范畴,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古琴的社会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也随着历史的改变而改变,在商周时期,琴乐主要以祭祀功能出现,琴乐之用,上溯商周,下至今日,大抵有二:一则入于庙堂,于庄严肃穆之所,祭祀宴饮之时,合诸众乐,以娱客听。二则自抒胸臆,试遣幽怀。商周时期,琴乐以祭祀与宫廷音乐为主;而《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三五百篇,孔子皆弦歌之。”而魏晋时期,器乐受当时社会影响,其演奏形式也发生着变化,他们在竹林中开怀畅饮、放歌长啸、抚琴赋诗、谈玄论道,过着潇洒飘逸的生活,阮藉托兴于酗酒以乐终身之志,并作《酒狂》曲,嵇康则鼓《广陵散》终结了他的一生,而性不解音的陶渊明,却蓄素琴一床,以示君子“左琴右书”的生活状态;宋代,古琴得到空前的发展,并出现了流派,在当时,琴乐除了时文人在我修养的体现,更是一种高雅的娱乐方式,琴棋书画,文人四艺,而焚香、挂画、点茶、插花这四般闲事,却与琴事活动密不可分,充分的体现了古琴艺术的高雅;明代出现了大量的琴谱,古琴艺术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与宋代相比,更以“德”突出,并总结出了琴几宜弹与琴几不宜弹,虽说版本不一,但为当时的琴人提供了抚琴规范。

可见,琴乐在传承的过程中,虽说形式有所不一,但是核心是不变的,左琴右书,是君子生活的理想状态,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君子与士人的不变追求。

四、古琴的教化作用及当代社会的启示

(一)古人充分发挥了古琴的教化作用

薛易《琴决》曰:琴为之乐,可以观风教,可以摄心魄,可以辨喜怒,可以悦情思,可以静神虑,可以壮胆勇,可以绝尘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汉《新论•琴道》“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后被《白虎通》加以发展,可见琴乐从古至今都有着教化作用。

在各种乐器中,古琴强调“琴德”,蔡邕的《琴操》记载:“昔伏羲作琴,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宋史·乐志》:“伏羲作琴有五弦,神农氏为琴七弦。”桓谭的《新论·琴道》文曰:“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神农作琴。昔神农氏继伏羲而王天下,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于是始削桐为琴,练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神农氏为琴七弦,足以通万物而考理乱也。”因此伏羲氏 、神农氏 作琴,周公制礼作乐,古代的圣王以“德”教化人民,顺应天道与人心。

《礼记·乐本篇》中有一段话,阐明实现“王道”的重要措施必须以礼乐教化为主,辅之以刑法、政令。“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礼记·乐记》中谈到:“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者;”德是人的天性,乐是德之光华。这样,就把音乐与道德品行等沟通起来了。

明代蒋克谦《琴书大全》记载刘向所说的:“凡鼓琴有七例:一曰:明道德,二曰感鬼神,三曰美风俗,四曰明心察,五约制声调,六曰流文雅,七曰善传授。”《论语·阳货》:“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 子游 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 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

(二)今天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古琴的社会意义

在几千年琴文化的传播中,传承者赋予与成就了古琴的内涵文化,形成了以“和”、“雅”、“德”为核心的核心内涵。时至今日,古琴的教化作用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将更具备时代性、人民性。弘扬古琴的教化作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是密切契合的。

一是要宏其正。“正”是千年古琴文化赋予这件乐器的第一个品质,无论是把古琴的式样用先贤的名字命名,还是后来衍生出的“五不弹”、“琴禁”等等看似不近人情的说法,都是在提示琴人要时刻注意“正”的品质。今天,我们在古琴的教学、宣传实践中,遇到“弹琴是不是要净手焚香”这样的问题时,不妨告诉别人,净手焚香是为了祛除心中的邪念,如果不做一个“正”的琴人,再如何遵循古人的要求,都是不见效的。

二是要宏其清。《溪山琴况》提到 “弹琴不清,不如弹筝”,成为琴界脍炙人口的名言,但是“清”究竟是什么,石泛山人似乎也没有说的太清楚。笔者认为,“清”首先是一种品质。前文中,我们提出了“古琴文化的确立,起始于魏晋风度”的观点,而“清”就是魏晋士人使精神远离污浊的自我标榜,是继“正”之后,古琴的另一个重要品质,可以说没有“清”的统领,“古、淡、逸、雅、丽、亮、洁、坚”等,都无从谈起。在具体琴曲对清的阐发上,既有儒家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之清,又有道家清洁、自由之清,佛家空明澄澈之清。

三是要宏其和。“和”字,初始之意诞生于对音乐的描述,《广雅》说“和,谐也”;《老子》说“音声相和”;《论语》则进一步发阐,说“和而不同”。笔者认为,古琴的和,体现在友善、包容两个主要方面。我们熟知的高山流水典故中,伯牙是士大夫,钟期是樵夫,两人因琴结缘,产生交集,就是古琴的“和”在友善上的集中表现;至于说到古琴能够展现多种风格、多种宗教背景的音乐,并且得到了长久的传承,那包容精神就是不可或缺的了。

个人认为,当今时代古琴文化要继续健康的发展,笔者有“三不宜”、“四加强”之思考。

不宜故弄玄虚。当前,在古琴文化上出现了一些故弄玄虚的不良倾向,有的把古琴说成能治病、有磁场,有的一弹古琴,就营造“做法事”般的诡异氛围,有的更是借古琴直接宣扬伪科学,这些现象,看似传播古琴艺术,实则扭曲古琴文化,不但不利于弘扬,反而会保受社会舆论诟病。

不宜裹挟它物。古琴艺术是一门对综合文化要求较高的艺术门类,但是先有“弦内之术”,再谈“弦外之音”是自古以来习琴的必由之路,切不可一开始就把古琴和当下实行的一些所谓“传统文化”轻易裹挟,进而忽略古琴艺术本身,制造一批“不会弹琴”的习琴者,进而形成坊间“四大俗”之笑柄。

不宜物欲熏心。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孔子援琴而歌,正式大学之道的集中体现。古琴还是要有传播力,才能更好的生存发展,切不可一味门槛高筑,使有金者近之,而有志者远之。

针对以上不宜,本人有如下建议:

加强公益古琴活动普及。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古琴文化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古琴,特别是了解古琴所代表的和谐、包容、正直、谦逊等中华优秀文化,扩大喜爱古琴的社会范围。

加强地域古琴文化发掘。在古琴两年余年的流传中,我国的很多地方都与古琴发生了交集,要加强对这些故事典故、文化现象的发掘,让古琴成为大家身边“有温度”的艺术。

加强规范古琴教学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老一辈琴家都总结了科学的古琴教学法,我辈必须加以继承、总结,形成符合各阶段古琴教学实践特征的系统方法,必要的还要形成文字,加强传播,进而有效抵制一些古琴传播的不良现象。

加强古琴学术交流研讨。当今信息化时代,一些固步自封的门户之见已经不能代表古琴文化的发展方向,应该组织各地琴家、古琴传习机构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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