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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出宫

古代科举考试的最高考场设在皇宫,称之为殿试。士子们少则十年寒窗,多则付出大半生的精力,奔波于科举的道路上。各省的士子在本省中了举人之后,再前往京师参加第每三年一次的会试。会试考中者只有一、二百人,被称为贡士,实际上他们已经获得了进士资格,但要被确认为进士,需要皇帝亲自赐予,所以贡士们紧接着参加皇帝作为主考的殿试。

皇帝殿试进士的时节,恰是阳春三月。试后宣布结果,称为传胪。传胪的那一天,荣登第一甲前三名的状元、榜眼、探花三人,在礼官的赞导下,向皇帝谢恩之后,迎着温煦的春风,得意地走出皇宫。礼官抬着榜亭,状元等三人紧随其后,荣耀地穿过午门的正中门洞。从午门的中门洞出宫这样一种殊荣,亲王和宰相都无缘获得,所以走在午门的中央门洞时,状元等三人的脸上一定焕发着从未有过的红光。

状元等人走出午门、端门、天安门后,向东走到东长安门(今南池子路子)外,京师顺天府早已搭设彩棚等候。状元等人在这里簪花、披彩、游街,然后分别前往各自的会馆(各省在京民间人士开办的馆舍),出席那里为他们举行的酒会。次日还要和所有的新科进士一起出席礼部的盛宴,史称琼林宴。

午门前的百官

午门外,每天或每隔数天凌晨的五更时分,参加上朝的文武官员都已经到达这里,等候上朝。每月五日,王公、将军以及各部非主管官员,也要身著朝服,等候参加太和殿每月一次的朝见。如果皇帝当日不临朝,百官也要按时等在此地候旨,这叫做午门站班。宫中举行盛大典礼时,文武高级官员入宫行礼,在京的中下级官员则在午门前行礼。午门前也是百官候旨、听宣、领取皇帝恩赐的物品以及望阙谢恩的地方。

明朝午门前经常摆设筵席,每到节令如立春、端午、腊八等日子,皇帝例行赐百官节令食物。清代皇帝虽然也经常赐给百官食物,但不在午门前举行。明朝其他类型的宴会,也常选在午门前举行,清朝则是在宫中的重要宫殿举行。

午门刑仗和会审

午门前广场,在明代曾经是皇帝对触怒他的大臣施威的地方。就是说,这里便是仗刑的行刑地。民间说书人常有“推出午门斩首”的说法和段落情节,完全是以讹传讹,夸大了皇权的专制程度。古代军中,将军对于下属确实有“推出辕门斩首”的权力,但是古代皇帝要处置某一位犯了重罪的大臣,是不能简单地下令“推出午门斩首”的,要经过刑法机构严格的审讯,才能定罪。即使皇帝当场下令置某臣于死罪,也不会立即拖到午门外砍头。否则这座皇宫的正门下面,岂不成了散发着血腥和尸臭的收尸场了吗?这不是一个有着相当文明程度的国家允许发生的事情。但是,明王朝的一种丑陋的刑罚多次在这里实施,那就是前面说到的杖刑。被皇帝下令施以杖刑的大臣,除了当庭施杖外,大多拉到午门外施刑。由于杖刑是一种酷刑,加之施杖的轻重掌握在宦官手里,因此明王朝前后有数十名大臣在杖刑下当场丧命或者重伤后不日死亡。一些势焰熏天的宦官如刘瑾、魏忠贤也打着皇帝的名义,对揭露他们恶行的大臣回报以杖刑。

廷杖的行刑地点,就在午门中央甬道的东侧,受刑的官员被换上囚服,两臂反绑,被四名锦衣卫士卒用布兜着,面朝下。一百名手执棍杖的锦衣卫士卒列队站立,听候监刑的太监和锦衣卫首领的指令。接到“着实打”、“用心打”的命令,数名锦衣卫士卒依次上前击打,一人五杖。击杖的同时高声喝叫以助威,一旁的士卒也同声唱和,震天撼地。杖毕,受刑人已是皮开肉绽,而且大多处于昏死状态。兜布的锦衣卫士将其扔掷于地。

明朝和清朝初期,一些朝廷与官场的重大案件,皇帝特命在午门会审。例如成化年间的官员受贿案、弘治年间的科举舞弊案(唐寅等人欲得高第夤缘主考)、正德年间大宦官刘瑾罪案、康熙年间的陈汝弼受贿案,都在午门展开卷宗浩繁、人员众多、激烈而耗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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